大厂高新区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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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厂高新区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

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厂高新区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已****行政审批局以大审审批【2025】009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大厂高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19317.085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主要建设内容****停车场、****停车场、****停车场、****停车场、****停车场、****停车场、****停车场、****停车场的现有停车位**11个充电站,包含快速充电桩573根,单车位道闸573套,智能安防预警系统58套,消防设施11套及其他配套设施,其中高压线缆(10KV-YJV22-3x240)敷设16662米,高压线缆(10KV-YJV22-3x120)敷设3911米,电力电缆保护管(MPP200)16235米,低压电缆(ZC-YJV-0.6/1kV-4*70+1*35)敷设23474米,低压电缆(ZC-YJV-0.6/1kV-2*95+1*25)敷设19130米;同时电网改造包括高压线缆(10KV-YJV22-3x185)敷设4364米,高压线缆(10KV-YJV22-3x240)敷设10214米,电力电缆保护管(200MPP拉管)13053米及其他配套设施等;本次为一标段工程施工部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19317.085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主要建设内容****停车场、****停车场、****停车场、****停车场、****停车场、****停车场、****停车场、****停车场的现有停车位**11个充电站,包含快速充电桩573根,单车位道闸573套,智能安防预警系统58套,消防设施11套及其他配套设施,其中高压线缆(10KV-YJV22-3x240)敷设16662米,高压线缆(10KV-YJV22-3x120)敷设3911米,电力电缆保护管(MPP200)16235米,低压电缆(ZC-YJV-0.6/1kV-4*70+1*35)敷设23474米,低压电缆(ZC-YJV-0.6/1kV-2*95+1*25)敷设19130米;同时电网改造包括高压线缆(10KV-YJV22-3x185)敷设4364米,高压线缆(10KV-YJV22-3x240)敷设10214米,电力电缆保护管(200MPP拉管)13053米及其他配套设施等;本次为一标段工程施工部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2建设地点:大厂高新区境内。
2.3计划工期:总工期365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实际施工开工令为准)。
2.4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最高投标限价****1500元;标段划分:大厂高新区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满足下列A、B任一资质即可:A: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根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委员会令第36号]颁发的证书)。B :具有《承装(修、试) 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三级及以上资质。(根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2025年第30号令》及《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 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5]44号》颁发的证书)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标书代写
3.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2023年8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标书代写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其他:①本项目中小企业预留份额为不低于总预算金额的4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份额比例不低于60%(即预算总额40%的基础上预留60%);②财务要求:提供2025年度(或2024****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公司****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须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原件扫描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9月2日至2026年9月8日,每日9时至12时,12时至17时(**时间,下同) ,登录**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9月22日9时30分,地点为**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 标书代写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其他公示内容
7.1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7.2按照省市文件要求,本项目实行全省远程异地评标。
7.3交易中心服务责任人:张大超,地址:大厂县高新区创业大厦二层,电话:0316-****057。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 **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向****提出,联系人:宋工,联系电话:150****3238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大厂****改革局
电话:0316-****206
电子邮箱:****@sina.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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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通讯地址:**县创业大厦;
联系人:何震,联系电话:0316-****129。
招标代理机构:****
通讯地址:**市**路288号金昭大厦B座813室
项目负责人:宋工,联系电话:150****3238
联系人:宋工,联系电话:150****3238,
电子邮箱:****@qq.com。
附件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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