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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对“********养殖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有关信息公告如下,****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个人对本项目的环保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及建议。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养殖场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性质:**;
建设规模:年存栏量3000头;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市峡口镇,项目周边均为草地。****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6°6′33.804″,北纬:37°46′48.954″。
占地面积:10000平方米(约150亩);
工程投资:总投资为2980万元,环保投资70万元,占总投资的2.35%;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联系人:张总
电话:138****0134
三、环评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56****7201
电子邮箱:****@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可通过网络连接: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获取。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在线提交公众意见表或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也可通过电话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发表自己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作者(156****7201,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6-09-01 1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