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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局委托广****地质队组织专家对《**县印茶镇隆楼石灰岩矿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在公示期内与****地质勘查与矿产开发保护管理股联系,地址:**县平马镇油城路150号,邮编531500,联系人:黄薇玲,联系电话:0776-****391,电子邮箱: ****@163.com。
附件:1.**县印茶镇隆楼石灰岩矿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方案
2.**生态修复工程方案公示公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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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