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183MAD3JYBW1W | 建设单位法人:刘晓萍 |
| 詹群峰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省**市新****花园街交叉口**科创智造产业园11-3号 |
| ****年产5000吨水性环保涂料(一期工程4300吨水性环保涂料)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41-C2641-涂料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省**市新****花园街交叉口**科创智造产业园11-1号、11-3号、11-4号 |
| 经度:113.633100 纬度: 34.534030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11-27 |
| **环建〔2024〕7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6-01-1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700 |
| 45 | 运营单位名称:**** |
| ****0183MAD3JYBW1W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183MAD3JYBW1W | 验收监测单位:**沃****公司 |
| ****0185MA9MFA7W9R | 竣工时间:2026-04-23 |
| 2026-04-24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7-24 |
| 2026-07-2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8-26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729UGNEC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5000吨水性环保涂料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水性涂料4300吨 |
| 分期建设,剩余产能后期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水性乳液,重钙,轻钙,助剂,天然彩砂,钛白粉,色浆,水,水性乳液等)-材料计量-投料搅拌-调漆混合-检验-灌装-成品-贴标-成品入库 | 实际建设情况:水性乳液,重钙,轻钙,助剂,天然彩砂,钛白粉,色浆,水,水性乳液等)-材料计量-投料搅拌-调漆混合-检验-灌装-成品-贴标-成品入库 |
| 乳胶漆高端产品根据客户需求进行研磨,但根据现在市场行情以及客户需求,高端产品需求较少,我公司决定一期工程不再建设研磨设备,减少研磨工序,待二期有需求时进行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检测器皿清洗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红、绿、蓝三种基础色经不同比例进行调色后得到下批需要生产的颜色后作为配料水回用于普通产品,综合利用不外排;纯水制备产生的高盐废水暂存于收集桶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综合利用不外排;项目职工生活污水经自建化粪池(5m3)预处理后依托科创已铺设的污水管网进入****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排入溱水河。 废气:①投料搅拌过程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立式搅拌机均为密闭式,上方预留物料进料口,进料口处设有抽风装置,立式搅拌机上方设置集气管道收集后经1套袋式除尘器(TA001)处理后与其它废气汇总后经引风机再引至“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②半成品罐暂存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半成品罐呼吸孔设置集气管道,与其它废气汇总后经引风机再引至“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③研磨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卧式砂磨机为全密闭,设置集气管道,与其它废气汇总后经引风机再引至“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④调漆混合产生的非甲烷总烃:乳胶漆订单:分散机上方设置集气罩;仿石漆订单:卧式搅拌机为全密闭,设置集气管道,与其它废气汇总后经引风机再引至“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⑤过滤灌装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过滤灌装机设置集气管道,与其它废气汇总后经引风机再引至“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⑥危废间废气:危废暂存间密闭并进行负压抽风与其它废气汇总后经引风机再引至“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噪声: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厂房隔声、风机安装消音器。 固废:一般固废: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包装材料(废包装袋和废包装桶)经**10m2一般暂存间暂存后,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反渗透纯水设备产生的废RO膜、废活性炭、****设备厂家更换带走,不在厂区暂存;废滤渣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定期清掏,运往填埋场填埋。 危险废物:废机油和废油桶、废活性炭经**10m2危险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垃圾桶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设备冲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检测器皿清洗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作为配料水回用于普通产品,综合利用不外排;纯水制备产生的高盐废水暂存于收集桶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综合利用不外排;项目职工生活污水依托科创化粪池处理后经已铺设的污水管网进入****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排入溱水河。 废气:①配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配料仓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经1套袋式除尘器(TA001)处理后再引至“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处理。②投料搅拌过程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立式搅拌机(搅拌罐)均为密闭式,上方预留物料进料口,进料口处设有抽风装置,立式搅拌机上方设置集气管道收集;③调漆混合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分散机上方设置集气罩;仿石漆订单:卧式搅拌机为全密闭,设置集气管道/卧式搅拌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四面围挡(全覆盖)。④半成品罐(成品罐)暂存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半成品罐(成品罐)呼吸孔设置集气管道;⑤危废暂存间废气:危废暂存间密闭并进行负压抽风。 以上废气收集后引入“袋式除尘器(TA001)+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处理+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噪声: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厂房隔声、风机安装消音器。 固废:一般固废: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包装材料(废包装袋和废包装桶)经**10m2一般暂存间暂存后,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反渗透纯水设备产生的废RO膜、废活性炭、****设备厂家更换带走,不在厂区暂存;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定期清掏,运往填埋场填埋。 危险废物:废机油和废油桶、废活性炭经**10m2危险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由**嘉****公司处置垃圾桶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
| ①实际生产过程中彩砂需要进行计量,此过程会产生少量的粉尘,项目对计量装置上方设置集气罩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满足环保要求。且根据验收期间检测数据可知,项目颗粒物排放浓度可以满足相应排放标准要求以及颗粒物排放总量可以满足环评审批总量要求,未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经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新增设备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属于重大变动,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未增加,未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不属于重大变动。 ②项目收集措施和处理措施发生变化:(1)原环评只有立式搅拌机进入“袋式除尘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卧式搅拌机、高速分散机、半成品罐、危废暂存间废气直接进入“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实际建设全厂废气均先进入“袋式除尘器”后再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可以满足环保要求。(2)部分卧式搅拌机由设置集气管道变为设置集气罩+四面围挡,更加符合实际生产情况,且四面围挡下落至卧式搅拌机正上方,可有效收集废气,不会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经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不属于重大变动。 ③减少滤渣产生,混合搅拌、调色后可直接进行罐装,可满足产品需求,无需过滤,减少固废种类产生,优于环评,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一期工程拟建设10台立式搅拌机(1台0.5t、2台1t、1台1.5t、1台3t、4台5t、1台7t)、11台卧式搅拌机(2台0.5t、1台1t、1台2t、1台3t、2台5t、1台10t、1台20t、1台30t、1台50t)、8台高速分散机、18个半成品储罐;拉缸25个(1t、5t)、吨桶1t3个、纯水设备0.5t/h1台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一期工程拟建设7台立式搅拌机(6个一机两缸(5个5t、1个3t)、1个一机四缸5tt)、11台卧式搅拌机(2台0.5t、1台1t、1台2t、1台3t、2台5t、1台10t、1台20t、1台30t、1台50t)、8台高速分散机、22个半成品储罐;拉缸25个(1t、5t)、吨桶1t3个、纯水设备1t/h1台、配料仓1个 |
| 项目一期工程实际建设设备与一期工程拟建设设备有所变动。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1)项目一期工程拟建设10台立式搅拌机,实际建设7台立式搅拌机,剩余3台不再建设,实际建设7台与环评批复型号不一致,但总吨数与环评批复基本一致,不会导致产能发生变化,不会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不属于重大变动。 (2)增加1个彩砂配料采砂仓,属于配套设施,用作彩砂称量,此过程会产生少量的粉尘,项目对称量装置上方设置集气罩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满足环保要求。且根据验收期间检测数据可知,项目颗粒物排放浓度可以满足相应排放标准要求以及颗粒物排放总量可以满足环评审批总量要求,未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经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新增产品品种或生产工艺(含主要生产装置、设备及配套设施)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属于重大变动,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未增加,未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不属于重大变动。 (3)增加4个半成品储罐,属于储存设备,不属于涉及产能的生产设备,不会导致项目产能增加。且新增4个半成品储罐产生的呼吸废气经集气管道收集并处理,根据验收检测数据计算可知,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可以满足环评审批要求,未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不会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经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不属于重大变动。 (4)纯水设备反渗透纯水制备装置规格变大,纯水制备装置不属于主要生产设备,不会导致生产能力增大,不会导致新增污染物排放种类以及增加污染物排放量,经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012 | 0.0144 | 0 | 0 | 0.012 | 0.012 | |
| 0 | 0.0024 | 0.0029 | 0 | 0 | 0.002 | 0.002 | |
| 0 | 0.0001 | 0.0001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528 | 0.3375 | 0 | 0 | 0.053 | 0.053 | / |
| 0 | 0.0057 | 0.0104 | 0 | 0 | 0.006 | 0.006 | / |
| 1 |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絮凝沉淀+紫外杀菌工艺) | / |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絮凝沉淀+紫外杀菌工艺) | 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作为配料水回用于普通产品,综合利用不外排 |
| 1 | “袋式除尘器(TA001)+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处理+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 《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中表2(颗粒物≤20mg/m3,非甲烷总烃≤60mg/m3)的要求且同时可以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中涂料制品企业A级(颗粒物≤10mg/m3,非甲烷总烃≤20mg/m3) | “袋式除尘器(TA001)+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处理+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1.32mg/m3~1.87mg/m3;颗粒物排放浓度1.2mg/m3~1.5mg/m3;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排放可以均满足《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中表2(颗粒物≤20mg/m3,非甲烷总烃≤60mg/m3)的要求且同时可以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中涂料制品企业A级(颗粒物≤10mg/m3,非甲烷总烃≤20mg/m3)的要求。 |
| 1 | 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风机安装消音器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昼间60dB(A) | 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风机安装消音器 |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各设施运转正常,东、南厂界昼间噪声测定值为54~58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昼间60dB(A)的要求。 |
| 1 | 1座10m2一般固废暂存间 | 1座10m2一般固废暂存间 | |
| 2 | 1座10m2危废暂存间 | 1座10m2危废暂存间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