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开时间:20分钟前 | 公 开 人:金科管理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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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整案 意向投资人第二次招募公告 (2026)金科破管字第21号 2026年4月10日,****法院(以下简称“**法院”)依法作出(2026)鲁0702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公司对****(以下简称“金科公司”或“债务人”)的重整申请,并于2026年5月9日作出(2026)鲁0702破1号《决定书》,指定****事务所****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公司重整的各项工作。 依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公司所开发的金科**天宸、金科礼悦**、****科技城三个项目土地、在建工程等**,****公司的债务,维护全体债权人合法权益,管理人再次面向社会公告招募本案意向重整投资人,并就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意向投资人招募原则 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为原则,面向**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 二、债务人基本概况 (一)企业简介 ****成立于2019年7月8日,系****集团有限公司和**百****公司****公司,注册资本5050.51万元人民币(已实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702MA3Q5KAM1T,法定代表人:盛春海,公司注册地址:**省**市潍****街道丁家老过道**小区10号**街办103房间。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建设项目进行投资;机械制造;生产、销售:智能制造装备及核心零部件;房地产开发、销售;房产经纪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物业服务;房屋租赁;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经济贸易咨询;销售:食品;餐饮服务。 (二)股东情况
(三)项目开发情况 金科公司开发建设三个项目,****科技城(工业地产)、金科**天宸(住宅)、金科礼悦**(住宅)。重整投资人须完全承继相关土****公司时的土地规划设计条件并严格执行原规划方案须配套设施相关要求,****政府规划管理部门确定的规划设计条件执行,须优先完成项目已交付区域相关的车库、配套等建设。 1.****科技城(工业地产) 该项目共在四个地块开工建设,项目规划建设161套多层厂房(含3****中心),规划总建筑面积160,013.07㎡。 2.金科**天宸(住宅) 该项目位于潍**春鸢路以南、清平路以东,建筑物用途为商住,实际总占地面积44,623㎡****幼儿园)。项目建设规模:1-7住宅楼、14商业楼总建筑面积为100,773.65㎡;8-10住宅楼、12-13住宅楼总建筑面积为65,630.56㎡;幼儿园总建筑面积2,887.63㎡。 3.金科礼悦**(住宅) 该项目位于潍**乐川西街以南、清平路以东,建筑物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其他商服用地,项目地块84,278㎡已办理相关手续。项目建设规模:总规划建筑面积292,124.27㎡。 (四)资产评估情况 经**中安土地房地产****公司评估,金科公司主要资产总价值为468,607,997.00元(以评估机构最终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准),具体如下:
(五)审计调整后资产负债情况 截至2026年4月10日,****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调整后的资产总额750,383,099.63元,负债总额2,493,999,498.43元,净资产总额-1,743,616,398.80元,资产负债率为332.36%。 以上数据系经审计机构审计确定,最终数据以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六)债权申报与审核情况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已有204名债权人通过**破产管理平台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总额为2,661,236,145.0元。 (七)项目区位优势及投资价值 1.金科礼悦**与**天宸项目:两项目均位于**市潍**核心板块。礼悦**项目位于潍**奥体板块乐川西街以南、清平路以东,****中心,周边配套完善,分布有谷德锦等商****小学校。**天宸项目位于站南板块清平路以东、春鸢路以南,****广场综合开发项目,片区面貌持续提升。两项目均已部分交付,剩余未售资产及在建工程具备较高的续建价值和销售前景。 2.****科技城项目:为站南板块大型产城融合综合体(四个地块),横跨清平路与**街等多条主干道,整体地块**,定位产业与配套融合发展区域。项目已建成并交付大量厂房,剩余在建工程和未开发土地具备较高的产业投资价值。 三、意向投资人的报名条件 (一)意向投资人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二)无条件认可本次招募流程,并向管理人出具保密承诺函; (三)意向投资人应当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与经营管理能力,能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相应对价或提供相应的续建资金,有足够的资金支持后续的生产经营; (四)本项目接受联合投资,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名投资人符合上述所有条件。联合投资须确定一名投资人为代表人,代表所有投资人负责处理重整投**相关事务,所有重整投资主体应书面说明各自分工并声明联合体相互之间承担连带责任; (五)意向投资人须出具投资承诺函:愿意按照本****公司投资人遴选,****公司投资人,在管理人确认其为投资人后,及时与管理人签订投资协议。 四、招募流程 (一)报名阶段 1.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17:00时止,期限届满后,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报名期限。 2.报名材料(报名时应向管理人现场或邮寄提交以下材料原件一式三份) (1)参与重整意向投资人招募的意向书; (2)意向投资人应提交承诺函; (3)保密承诺函; (4)意向投资人或其控股股东的基本情况介绍; (5)意向投资人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等有权决策机构同意投资方案的相关决策文件原件(需提供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文件原件****公司章程复印件; (6)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提供营业执照(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盖章)、授权委托书(盖章)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及联合体成员之间相互承担连带责任的声明(联合体成员均须盖章); (7)意向投资人认为其他可以证明自身投资同类型项目的能力、经验、优势的相关材料; (8)两个或两个以上竞选投资人联合参与投资的,均须按以上要求提交材料,并需另行提交包括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的联合投资协议; (9)载明经办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包括收件邮箱)、授权范围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需加盖公章,组成联合体报名的须分别提供); (10)管理人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均须加盖意向投资人的公章,意向投资人应确保提交的报名材料和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不得提供虚假材料。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或视为未报名。 3.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 (1)邮寄地址:**省**市高新区恒信大厦11楼; (2)联系人:程金磊律师; (3)联系电话:186****3115。 4.投资保证金 (1)参与报名的意向投资人应当于报名当天向管理人缴纳投资保证金500万元(大写:人民币伍佰万元整),按期足额缴纳报名保证金的方可进行尽职调查等后续流程,未按期缴纳的视为未报名成功。 户名:****管理人 账号:1541 7001 0400 39963 开户行:****银行****公司****支行 (2)意向投资人经尽职调查后书面表示放弃投资的,管理人在收到意向投资人的书面放弃投资函后,该投资保证金将在10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 (二)尽职调查 参与报名的意向投资人报名成功后即可开展尽调工作,投资人可自行或委托****开展尽职调查、实地考察,管理人将予以积极地配合。对于意向投资人要求的尽调资料管理人有权决定予以公开的范围。尽职调查和实地考察所需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三)提交重整投资方案 意向投资人如有意向投资本项目的,意向投资人应在报名成功后10日内向管理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意向投资人主体资格材料 包括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重整投资方案 重整投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总金额、投资方式、资金到位时间、投资期限等内容,并根据投资方式的不同,意向投资人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提交品牌代建引入、项目续建、项目开发、项目总包、项目销售、项目运营和管理、项目人员安置、项目业主物业服务、履约保障和纠纷解决机制、初步偿债计划等基本内容及其他认为应当向管理人提交的方案内容,同时确保所提****公司的实际情况且具有可执行性; 3.递交意向重整投资方案前十天内的企业征信报告。 4.其他事项 (1)《重整投资方案》应尽可能详细具体真实和具备可操作性,且不得设置假设性前提,一经提交即对意向投资人有约束力; (2)意向投资人在提交的报名材料及重整投资方案等材料中存在虚假陈述,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虚假资金实力证明、虚假诚信证明等,将取消其竞选资格(如已中选,则取消中选投资人资格,已缴纳的报名保证金不予退还); (3)意向投资人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后,管理人将对确定的重整投资人签发书面通知或电子邮件通知,重整投资人应当在收到管理人的通知书后的5日内与管理人签订投资协议书; (4)中选重整投资人在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后,以明示或默示的方式单方退出,其缴纳的投资保证金不予退还; (5)投资保证金在意向投资人确定为重整投资人后转为履约保证金,未被管理人选定为重整投资人的,管理人将在公布评选结果后十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退还; (6)以上材料需A4纸胶装加盖公章,提交纸质版一式三份及电子扫描件(壹份,存入U盘)递交管理人。 五、投资人的评审 本次公开招募,有一家及以上意向投资人报名且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管理人将通过相关程序进行评审。经评审程序评审后,确定为重整投资人的,将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 六、特别说明 (一)本公告不构成要约,管理人有权对本公告的内容进行调整变更。 (二)本招募****公司的项目有关情况,不应视为任何承诺和保证,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具体应以各意****调查所确认之最新数据为准,意向投资人应根据自行尽职调查的结果进行自主判断、自担风险。 (三)各意向投资人应保证向管理人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若发现招募中有虚假陈述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管理人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招募资格并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本招募公告不适用《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所有。管理人有权决定中止、撤回、变更招募或根据招募情况决定是否**报名期限、交纳保证金期限以及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期限。本公告未尽事宜以管理人有关通知和要求为准。 (五)本次招募意向投资人以公开的方式进行,本次招募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具有同等效力。 (六)税费承担:本次重整资产或股权权属交割环节产生的流转税及附加,如增值税、土地增值税、附加税费、印花税、契税等税费由投资人承担;本次债务豁免产生债务重组所得对应的企业所得税,根据税法规定由债务人自行承担。上述约定仅限于本次重整新增交易税负,破产受理前债务人历史欠缴税款,按照税收债权在重整计划框架内依法清偿,不由本次重整投资人承担。 诚挚欢迎各界人士踊跃****公司重整案意向投资人招募工作。 特此公告。 ****管理人 202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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