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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时间:40分钟前 | 公 开 人:****清算组 | |
| ****强制清算案 确定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6年7月16日,贵院作出(2026)豫0106清申7号民事裁定,受理高传杰、秦**对****(以下简称“颜丰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2026年7月29日,贵院作出(2026)豫0106强清7号决定书,指****事务所****公司清算组。因强制清算工作需要,清算组经贵院同意,发布了《关于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及《公开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的延期公告》,公开选聘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各一家。截至申报期届满,共有3家审计机构、5家评估机构报名参选。 经综合评审,最终确定中选机构如下: 一、审计中选机构: 首选中选机构:****(普通合伙) 备选机构:****事务所有限公司 二、评估中选机构: 首选中选机构:**东烁房****公司 备选机构:**中升房地产****公司 如相关利害关系人对本次选聘结果有异议的,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清算组书面提出(联系人:杨清志,联系电话:156****1315,联系地址:**省**市郑东新区**崇德街19号**数据产业大厦8层金学苑律所),并附相关证据材料;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无异议。异议期内没有异议的,异议期满后,清算组将与中选机构签订相应委托合同开展工作。 特此公告。 ****清算组 2026年9月1日 附件 确定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pdf 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