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黄河常乐胜境农文旅融合项目汤屋及文旅配套业态建设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黄河常乐胜境农文旅融合项目汤屋及文旅配套业态建设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名称)已由******改革局(项目审批、****机关名称) 以 **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农特展销店及配套基础设施、美术馆及设备房配套基础设施、汤屋片区建设及基础设施、园区配套工程等;
2.2 建设地点:**市**区黄河常乐镇枣林村;
2.3 招标范围:**市﹒黄河常乐胜境农文旅融合项目汤屋及文旅配套业态建设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服务;项目和其他配套工程施工、软装采购及摆场、调整试运和竣工验收、移交后的质保期服务。
2.4 计划工期:120 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
2.6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乙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资质类别、等级);
(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资质类别、等级)。
3.2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
(1)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等资格中的任意一项。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经理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可兼任施工负责人);
(2)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施工负责人。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4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市******交通局,联系电话:0955-****163。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09-01 00:00 至 2026- 09-09 00:00(**时间,下同), 登录“**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 ”(以下简称“ 电子交易平台 ”)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 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 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9-22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电子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 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 ”)将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代理机构:****
地 址:**回族自治区**市** 地 址:**市**区丽景街街道科
区常乐镇枣林村四队043室 技园兴水路1号绿地21城A区67-43
联系人:曹莉 联系人:李倩(项目负责人)、李建、何冬平
邮 编:755000 邮 编:750000
电 话:137****5575 电 话:0951-****268
2026-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