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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51%国有股权 |
| **鸿创****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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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 |
| 0.0001万元(人民币) |
| 20工作日 |
| 2026-09-02 |
| 网络竞价 |
| 1.截至评估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标的企业注册资本2000万元,实收资本0元。其中,转让方**鸿创****公司认缴出资1020万元,实缴出资0元。 2.根据《公司法》规定,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3.其他重大事项****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升泰审计字〔2026〕第000013号《审计报告》及**中元资产评估土****公司出具的鲁中元评报字〔2026〕第1045号《资产评估报告》。 |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基础服务费和交易价款一次****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国有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的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履行标的企业已签订的全部合同及协议。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知晓并接受标的企业在股权转让前的全部债务状况,同意不因股权转让前标的企业的债务向转让方主张任何额外的赔偿或补偿,除非该债务系转让方故意隐瞒或欺诈所致;在股权转让完成后,若因标的企业或受让方原因导致转让方被第三方追究股权转让前的标的企业债务责任,受让方应负责处理相关事宜,并保障转让方的权益不受损害,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资金、法律支持等以协助转让方应对债务纠纷,若转让方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