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办展单位、会展场馆运营机构、****协会:
根据《**市会展业提质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中心〔2026〕42号),现就开展会展业提质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一) 专业展馆绿色升级改造:2026年度实施且符合商务部发布的2025年第30号公告《绿色展馆》相关内容的专业展馆绿色升级改造项目,按核定有效投资额最高30%予以支持。
(二)主导产业专业贸易展会:2024-2025年在我市专业展馆举办,契合我市优势产业的专业贸易类展会,每百平方米奖励800元,单届最高50万元。
(三)其他专业贸易、促消费类展会:****2025年举办的展会,每百平方米奖励600元,单届最高20万元。
(四) 新落户会展企业办展补助:市域内****2025年新注册会展法人企业办展,在原有奖励基础上每百平方米再加100元,最高追加5万元,已享受落户政策不再重复享受。
(五)国际认证奖励:取得UFI、ICCA、亚洲会展联盟等国际认证,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基础硬性条件:展会需录入商务部展览业管理信息应用系统,在专业展馆举办,实际展览天数≥3天(布撤展不计入),统计面积包含室内、室外。
二、不予申报情形
党政机关主办或参与举办展会、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存在虚假宣传、重**全事故、主办方近3年违法被查处、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已获得市级财政同类资金支持的项目,不予补助。
本专项资金与三财贸〔2021〕2号奖励补助政策,二者只能选其一申报,不可重复享受。
三、申报主体
申报单位须为在**依法举办的展会的举办单位及相关机构。多家联合办展只可推选1家作为唯一申报主体,同一展会仅申报一次。
四、申报材料
纸质材料一式三份,A4双面打印,加盖公章,按文件附件顺序装订。
(一)展馆改造项目:承诺书、资金申请报告、绿色场馆申请表、证照、法人身份证、信用中国信用报告、采购合同、发票、转账凭证、现场照片等。
(二)展览项目:承诺书、资金申请报告、展览奖励申请表、证照、法人身份证、展会方案、场地租赁合同、展位图、参展名录、展会总结、现场照片、信用报告。
(三)国际认证项目另附认证证书、费用凭证。
五、申报时限及报送要求
(一)展馆升级改造项目:开工前20日报送施工方案;项目验收合格后30日内报送全套申报材料。
(二)展会项目:本通知发布之日起30日内,经展馆确认后将全套纸质材料报****事务中心会展部。
(三)申报单位同时需提交与纸质申报材料内容、顺序一致的Word版电子文档(可编辑、可索引)以及扫描件。
逾期无正当理由未报送,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六、审核与拨付
****中心****财政局开展材料审核,必要委托第三方审核;审核通过的项目在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财政流程拨付资金。
七、其他要求和说明
(一)项目申报单位及第三方审计机构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并承诺接受主管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资金使用、验收、绩效评价等工作所进行的跟踪管理。
****机关举办或获得其他财政资金专项支持的展会项目申报。
(三)同一届展会(主名称相同)分期举办的(分期间隔不超过30天),可以合并申请扶持资金。
(四)本次专项资金受省财政下达资金预算控制,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根据申报、审核情况和预算安排对支持金额、支持比例等进行统筹安排使用。
受理科室:****事务中心会展部
咨询电话:0398-****381
受理地址:**市******会展中心
附件下载:
1. 申报材料清单
2. 申报封面模板
3. 项目申请单位承诺书
4. 奖励申请表(绿色场馆版、展览版)
5. 资金申请报告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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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