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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9-01
关于审定**区WS5单元188S-B-9地块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决定
****:
你单位填报的202********947《**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申请表》(第1次送审)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经审核,发给沪徐方(2026)DA310********0547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决定:
一、建设单位名称:****。
二、建设项目名称:**区WS5单元188S-B-9地块项目。
三、建设项目位置:**区**街道**丰谷路,南至**路,西至188S-B-3、188S-B-4、188S-B-10地块,北至188S-B-8地块。
四、规划用地性质:教育科研设计用地 。
五、可建用地面积:15516.23平方米。
六、总建筑面积:61645.9平方米。
七、计容建筑面积:41893.82平方米。
八、建筑容积率:2.7。
九、绿地率:以绿化主管部门意见为准。
十、建筑高度控制要求:58.65米。
十一、其他规划管理要求:
1、方案涉及应急、环保、交警、交通、绿容、民防、水务、卫生、文物、消防、建管、地震、邮政、供水、燃气、供电、街道等方面管理要求,应按征询部门意见予以落实。
2、涉及地下经营性面积增加的,请按相关规定办妥调整出让合同的相关手续。
本设计方案决定有效期为一年,如逾期未向我局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报送下一轮设计方案),又未申请延期的,本设计方案决定即行失效。需延续本设计方案决定的,应当在有效期****机关提出申请。
**市******局
2026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