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局**分局关于2026年9月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新增年产500吨涂料助剂B型号、C型号分装技术改造项目 | **** | ****开发区花台路569号 | 项目属于改建性质,新购隔膜泵、搅拌釜等设备,增设陶瓷涂料助剂B型号、C型号独立包装区域,形成年产500吨涂料助剂B型号、C型号的自动分装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 | 未公参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废水处理措施:本项目不新增员工,无新增生活污水排放,项目设备清洗采用溶剂清洗,无生产废水排放。 废气处理措施:分装有机废气、设备清洗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15m高空排放。 噪声治理措施:厂区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先进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加强绿化。 固废处置措施:厂区内规范设置危险固废暂存间和一般固废暂存区;废活性炭、废破损包装桶、废清洗剂(清洗废液)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9月2日至2026年9月8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县生态****执法队四中队
联系电话:0579-****6537 传真:0579-****6537
通讯地址:**市金磐路928号金磐商务大楼13楼1317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