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年09月02日
****作出的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批复文号 | 批复日期 | 文件全文 | 公告日期 |
| 1 | ******公司年产100万套智能辅助康养辅助器械及3万套智能轮椅项目 | **行审环表〔2026〕28号 | 2026.9.2 | 运营期:①废气:注塑成型/吹塑成型、高频热合工序废气分别经集气罩+软帘收集,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然后通过15 m排气筒DA001排放;粉碎工序废气经集气罩+软帘收集引至袋式除尘器处理,然后通过15 m排气筒DA002排放;切割下料(激光切割机、切割机)、焊接、打磨工序废气分别经集气罩+软帘收集引至袋式除尘器处理,然后通过15 m排气筒DA003排放;切割下料(水锯)工序废气经水淋除尘后无组织排放,其它无组织废气采用车间密闭的措施处理后排放。②废水:水锯切割用水沉淀后循环使用,根据消耗定期补充,不外排;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根据消耗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纳污管网,最终进******公司深度处理。③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基础减振设施,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降低噪声。④固废:原料废包装集中收集后出售,不外排;康养专用床头柜、床头及配套用塑料件修整工序边角料和检验工序残次品集中收集粉碎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粉碎工序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集中收集后出售,不外排,产生的废布袋集中收集后出售,不外排;切割下料(激光切割机、切割机)、焊接、打磨工序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集中收集后出售,不外排,产生的废布袋集中收集后出售,不外排;切割下料、打孔工序产生的金属下脚料集中收集后出售,不外排;水锯切割工序产生的沉淀池沉渣集中收集后出售,不外排;气床垫剪裁、修边工序产生的边角料和检验工序残次品集中收集后出售,不外排;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危险废物设单独贮存间,固定规范存储,严格落实“三防”措施,按照要求及时由具有资质单位收运处置,危废的贮存、转运、处置及管理按照危废相关规范要求执行)。 | 2026.9.2 |
1、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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