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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发文字号: 青农委〔2026〕99号
发文日期: 2026-06-12 09:08:38
公开主体: ****
发布日期: 2026.****.26
**金泽****公司:
根据项目管理相关要求,2026年2月10日,****村委组织对你单位实施的2023年**区金泽镇南新村设施菜田建设项目进行了验收,通过听取建设情况汇报、查阅项目资料、实地现场查看,现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完成情况
根据《关于**区2023年设施菜田项目计划的批复》(沪农委〔2023〕435号)以及《**市设施菜田项目建设管理细则》(沪农委规〔2012〕9号)精神,该项目计划总投资3194.81万元(追加52.14万元代建费),其中市级财政资金1885.60万元,区级财政资金1309.21万元。项目建设完毕后经审价审计,实际完成投资2996.08万元。主要包括GSW8440连栋薄膜温室、围栏、农产废弃物处理系统、杀虫灯等。
二、项目和资金管理
该项目实施过程中,能够按照项目法人制、政府采购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项目公示制等管理要求,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并按要求开展了审价审计工作。
三、验收意见
从验收情况看,该项目建设流程比较规范,基本按照计划完成了项目建设,原则同意项目通过验收。
其中,过沟板、穿路涵管、围栏、**GSW8440连栋薄膜温室、水肥一体化灌溉控制系统以及农产废弃物处理系统等建设金额未按合同标准执行,且缺乏充分理由及合理性,现决定按合同标准执行,核定金额分别为2.88万元、10.67万元、29.38万元、2414.12万元、158.23万元以及14.98万元。
故最终核定项目金额为2985.76万元,实际金额以市级财务决算批复为准。接下来,请你单位要加强对建成资产的管护,建立管护制度、明晰管护责任、落实管护资金,建成项目资产的属性变更及处置应按照原项目审批程序报批。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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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