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医贸大厦B座十一层、十二层装修改造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所需资金自筹,且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开发区。
2.1.2建设规模:医贸大厦B座十一层、十二层(不包括公共走廊、卫生间、电梯间),面积约2210平方米。主要内容为装饰、消防、给排水、强电、弱电、暖通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1.3最高投标限价:****585.51元,投标人投标时不得超过此价格,超过此价格将否决其投标。
2.1.4工期要求:45日历天;上述工程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或监理人发出的书面通知(开工令)为准。
2.1.5质量要求: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验收规范,等级为合格。。
2.2招标范围:医贸大厦B座十一层、十二层装修改造工程施工,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主要设备、材料推荐品牌: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执行省住建厅〔2023〕11 号公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启用**一体化政务平台标准,旧版电子证照同时废止,请本次参与投标的企业提供最新且有效版本。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由相应资质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申请人参与投标;必须附有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联合体投标时,须满足: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员工且符合资格要求。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省清理拖欠工程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2)本工程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扫描上传(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年内)、法定代表人(5年内)、项目负责人(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本工程要求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报项目负责人,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6年05月至今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中心****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本工程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
(4)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5)本工程****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2018】第6号、连建发【22019】182 号、苏建招办【2022】2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在不合格状态。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管理处在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委员会。加急标书代写
(6)招标人拒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26年09月02日至2026年09月08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2:30至17:30)。
4.2获取地点:****(**市**区科苑路88号壹品国际22楼2206室)。
4.3报名时携带资料(线上报名请先电话联系招标代理工作人员):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必须是项目负责人);
(3)营业执照(如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4)资质证书(如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5)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6)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
(7)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说明:授权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须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成册,上述资料如有缺项一律不予受理。
4.4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加急标书代写
5.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09月14日9时30分(**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加急标书代写
5.2递交地点:****开发区花果山大道创智****交易中心开标三室。加急标书代写
6.评标方法
6.1本工程招标的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开发区
联系人:靳工
联系电话:0518-****7753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科苑路88号壹品国际22楼2206室
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182****9824
邮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