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全市性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助力经济社会发展积极作用,****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6年9月至2027年8月
二、活动规则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申报公益创投项目的主体(以下统称“创投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市本级****机关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公益创投项目实施地和服务对象在**市辖区内;
3.具备开展公益创投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场地、专业技术人员及相关资质,创投主体至少有1名专职工作人员(以缴纳社保为准);
4.申报的项****机关核定的业务范围;
5.创投主体须具备一定的运营经验。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申报前两年年检/年报合格,因成立时间不足而未能连续参加最近两个年度年检/年报的,需自成立以来未受过行政处罚,且无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情形,社会信誉良好。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三年内均无不良记录(包括行政处罚、****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或被媒体曝光、存在涉法涉诉纠纷等);
6.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民主监督制度;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以及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险费的良好记录;
7.每个社会组织最多只能申报1个项目,****政府资金购买服务项目的社会组织不得申报本次公益创投同类项目。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创投范围和要求,且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实施。申报项目预期效果可评估,有明确的项目实施目标和可量化指标;
8.承接过市级公益创投项目的,验收评估结果为“合格”以上等次;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项目简介
本次可申报的项目分为老服务类、未成年人保护类、社会救助类、其他公益服务类共4个类别,其中为老服务类、未成年人保护类、其他公益服务类每类各设置2个项目,社会救助类设置1个项目,合计7个项目(详见附件1)。
(三)资金来源
由****设立专项资金90万元,其中项目资金85万元,督导验收资金5万元。
(四)资金使用要求
资助资金用于项目人员费用支出部分不得超过40%,项目自筹资金部分不受此比例限制。本次公益创投项目需社会组织进行自筹,自筹资金不低于项目总预算的5%,鼓励社会组织自筹资金,对自筹比例高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
项目资金原则上分三次拨付,按照合同约定第一次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项目执行进度过半以上,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拨付合同金额的20%。
(五)申报资料
以下申报材料一式肆份:
1.创投主体向****提交《2026年**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申报书》(附件2)。详细说明实施计划、服务成效、执行团队组成、项目预算、自筹配套资金等情况。2024、2025年底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新成立不满2年的社会组织提供2025年底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
2.项目负责人简历及项目专职工作人员与项目相关的有效资质证书,至少有1名专职工作人员(应提供2026年8月底专职工作人员的社保清单)
3.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社会组织章程复印件。
5.信用承诺书,有项目配套资金的,应提供配套资金足额到位的承诺。(附件3)
6.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在项目评审时可获得适当加分:
(1****党支部的加5分(建立临时党组织不加分);
(2)有自筹或配套资金达资助资金10%以上的加5分;
(3)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有效期内),3A加3分,4A加4分,5A加5分;
(4)有社会工作师或助理社会工作师参与项目实施的,1名社会工作师加2分,1名助理社会工作师加1分,此项最多加5分。
符合以上情形的,项目申报时应一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六)申报时间
2026年8月31日至9月15日。
(七)申报方式
****报社会组织于2026年9月15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送到南****中心(**市**区长湖路5号南****中心3楼305运营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163.com。联系人:尚**182****0673。
(八)评审标准
评审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重点审查申报项目是否符合以下标准:
1.指向明确性:项目受益群体精准,公益色彩突出,有助于满足人民群众社会服务需求,优化社会治理格局。
2.方法创新性:项目的理念、操作模式、参与方式、对受益群体的分析等方面具有创新性。能提出新颖的解决方案,与现有项目相比,具有独特的优势或差异化,有效应对社会问题。
3.项目示范性:项目目标清晰且可量化,项目计划中包含有效的传播计划,项目的运作模式可以进行推广,对推动社会建设具有示范性价值,能有效扩大福彩公益金使用效益。
4.团队专业性:执行团队有清晰的目标和方向,有科学的组织结构,有精准的经费预算,有合理的进度安排,团队成员有相关的项目经验。
(九)评审办法
****组织相关科室、****委员会,对公益创投项目评审实行项目答辩、竞争性量化评分排序,分类打分排序。按得分高低确定拟资助的社会组织。经****审议通过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对拟资助的名单进行实地核查,对材料与核查结果不一致的,取消资助资格,由评审成绩靠前的项目按顺序递补。
(十)实施流程
项目一经确定,由****与创投项目实施单位及时签订资助合同,按进度拨付资助资金,并实时做好监督评估、宣传推介、项目总结等相关工作。
1.项目发布征集阶段(2026年9月中旬)
(1)发布通知。在****官网、“**数智民政”微信公众号发布通知。
(2)资格审查。****对报名的社会组织进行资格审查,排除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社会组织。每个项目有效申报单位数量少于3家的,该项目将取消。
2.项目评审阶段(2026年9月下旬)
(1)项目评审。****组织****委员会,根据评审制度对公益项目进行公开公平专业的评选。
(2)项目确定。评审委员会确定入选的社会组织。
3.项目实施阶段(2026年9月—2027年8月)
(1)资金拨付。项目承接方根据公益项目实施进度,起草资金拨付申请书向****申请服务项目资金的拨款。
(2)能力建设培训。****邀请相应领域的专家参与项目建设指导,提高项目服务质量。
(3)组织督导及评估。****定期派遣专家对项目进行督导和评估。项目承接方每月以书面方式,向****报送项目实施进度、资金监管等情况及阶段评估报告。
4.项目总结阶段(2027年9月)
(1)项目于2027年8月底结项,9月进行项目总结,项目承接方在项目结束后以书面形式向****提交总结报告,并将项目成果材料集结成册。
(2)****组织专家督导团队对项目进行绩效考评并形成评估报告。
(3)项目实施结束后,进行优质公益创投项目成果展示。
三、项目监管
(一)项目实施主体要按照规范、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管理和使用项目专项资金,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挪用或通过其他非法手段侵占、不当使用项目配套资金和社会定向捐助,违者依法追究相应责任。项目执行单位、接受资助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主动接受财政、审计、民政等部门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二)项目执行单位、接受资助单位服务项目须在**市内实施落地,因不可抗力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时,应及时向****提出,并退回已经拨付的资金;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向其他组织和个人转让、分包服务项目。
(三)项目执行单位、接受资助单位未严格按照合同、意向书约定认真实施服务项目的,****不再同意其申请服务项目后续资金的拨付,同时追缴已拨付但尚未使用的资金。
(四)凡提供虚假资料或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虚假参与公益创投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与资格并追回所获资金,同时在媒体上进行通告。
(五)项目评审参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严禁关联单位围标串标,经查实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项目严禁转包、分包。一经发现,取消承接资格,追回资助资金,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附件:1.2026年**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发布表
2.2026年**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申报书
3.信用承诺书
****
2026年8月31日
附件1:2026年**市公益创投项目发布表(7个项目,85万).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