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机关服务配套保障,满足干部职工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结合单位实际,现就机关院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项目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投资建设运营**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机关院内充电桩投资建设运营**项目
2. 项目地点:**市**区育才街175****旅游厅机关院内
3. 项目内容:在指定场地范围内,由企业自行规划、建设、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并负责项目后期运营、维护、检修、安全管理等全部相关工作。共设置8个充电车位,配套线路及所需辅材以现场勘察为准。
二、 **模式及期限
1. **模式:本项目采取由企业全额投资及运营管理的模式。即由我厅提供适宜充电投资建设改造车位,配合企业实施现场勘察、施工协调、日常监督管理等事项;由**企业作为项目唯一投资主体,全额承担项目所有费用及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充电桩设备采购、配套电缆铺设、电力接入、场地改造、设备安装调试、竣工验收、手续报备、电费缴纳、充电费收取、日常维修保养、故障抢修、消防管理、安全主体责任、人员及财产安全风险、后期设备更新换代等全部工作及费用。
充电桩建设完成后,****机关院内干部职工提供服务,不得对外开放运营。按照《****委员会关于电动汽车充换电价格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经营企业可向电动汽车用户收取充换电服务费用于弥补充换电设施运营成本。**企业可按照上述规定向厅干部职工收取充电服务费,收费执行“电费+充电服务费”分项计价,即:收费总金额=电费+充电服务费(电费执行国家电价政策)。充电服务费实行最高限价,向厅干部职工提供的服务费不得高于0.25元每千瓦时。
2. **期限:**期限最长为5年(具体年限、**细则、收益模式、到期设备处置方式等事项,以双方签订协议为准)。
三、 **企业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合规经营,具备充电桩建设、运营相关资质及完整的服务体系。
2. 信誉良好,无失信记录、无安全生产不良记录、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
3. 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健康,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 ****机关院内安全管理、秩序管理、施工管理等各项规定,服从单位日常监管。
四、 报名及征集方式
(一)报名提交资料。意向**方需提交以下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材料,并按顺序装订: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 充电桩项目建设、运营相关资质材料;
4.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或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 充电桩项目投资建设运营**报价单(详见附件)。
(二)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9月6日17时(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材料及报价者视为自动弃权)。加急标书代写
(三)资料报送地点:****旅游厅(**市**区育才街175号)219房间。联系人:孙晓峰,联系电话:0311-****8060。
(四)技术要求:意向**企业应按公告的要求,一次性报出不可更改的充电服务费价格,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约合同价;意向**企业应充分考虑市场风险,包括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及风险,少报、漏报责任自负。
(五)踏勘要求:意向**企业须在报名期限内,对项目场地条件、施工及运营可行性进行充分的现场踏勘,未经踏勘并登记的,我单位有权将其报名资料视为无效报名。
(六)报名征集方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满足前述资格条件情况下,以充电服务费报价最低者为**企业。如充电服务费报价相同,由厅办公室**有关部门综合研究确定**企业。
五、 其他说明
1. 本项目为社会资本投资**模式,****政府财政资金支出,****政府采购项目。
2. 项目建设、运营期间产生的所有安全事故、经济纠纷、合规风险等,均由**企业承担,我厅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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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