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特格乡供水连接管网二期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本次澄清内容如下:原公告及招标文件前附表中:“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是本单位人员(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牵头方单位人员),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并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不同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资格: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是本单位人员,具有有效的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施工负责人资格: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是本单位人员,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并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不同项目上担任施工负责人。”
现变更为:“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是本单位人员(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牵头方单位人员),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并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不同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资格: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是本单位人员,具有有效的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施工负责人资格: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是本单位人员,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并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不同项目上担任施工负责人。
备注: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以为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
其他内容不变,变更内容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单位,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关注本项目相关信息,若因企业自身原因导致未明事宜,其后果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