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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开选聘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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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我委拟公开选聘1家招标代理机构,由其负责公开选聘绩效评价服务机构,开展2025年度、2026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的招标代理机构需符合的基本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代理资质和专业技术能力,****政府采购网上进行登记,****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备案; (3)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4)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招标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 (5)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二、参加选聘的招标代理机构需提供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 (3)符合基本条件的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服务承诺; (4)后续招标绩效评估及评价机构的计划说明书。 以上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参加公开选聘的招标代理机构,请将需提供的相关材料于2026年9月11日18:00前报送至********管理处(****市**西街65号投资大厦1716办公室),并对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未按照要求提供资料或所提交的资料弄虚作假,将取消其参与资格。 我委将根据参加公开选聘的招标代理机构的规模、报价、服务业绩、信用水平等因素,采取综合评价方式,择优选择1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开展绩效评价服务机构选聘工作。 联系人:龙洁 杨子龙,电话:0951-****270 **** 2026年9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