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生态环境局岫岩分局关于2026年9月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辽宁-鞍山-岫岩满族自治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0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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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岫岩分局关于2026年9月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2026-09-02 09:4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锅炉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12-****859

通讯地址:岫****服务中心综合窗口1-3号 邮编:1143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基本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锅炉改建项目 **营子乡窝凤沟村 **** **鑫****公司 项目位于**省**市**县**营子乡窝凤沟村。现有项目以茧壳、柞蚕茧为主要原料,以生物质锅炉为热源,年生产加捻丝、药土丝、精选棉、蛹虫草等共计30t。企业现有生产线配套的供汽锅炉为2t/h生物质锅炉,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淘汰类”落后产品。为满足现有产业政策要求,本次改建项目拆除原2t/h生物质锅炉,**1台2.3t/h生物质专用锅炉。本次锅炉改建项目不涉及企业工艺和产能变化。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 1.采用“低氮燃烧技术+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措施,确保废气中主要污染物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限值后,经符合高度要求的排气筒排放;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控制,确保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达标。2.本项目废水为锅炉废水,经二级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厂区洒水抑尘,废水不外排。3.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限值。4.落实《报告表》中固体废物的贮存、利用处置要求。确保项目产生固体废物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 采取报纸公示和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等方式进行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