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政府采购信息,根据《****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26年10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机动车环保前端感知建设项目 |
| 预算金额(元) | ****000.00 |
| 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 | 是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 落实环保政策 |
| 预计采购时间 | 2026年10月 |
| 采购需求概况 | 标的名称:机动车环保前端感知建设项目 采购目录:A****0500环保监测设备 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拟在**市婺**货运主干道、物流园区入口、跨市交通枢纽等重点区域部署道路感知点位,每个点位配置车辆抓拍相机、毫米波雷达、补光灯、车辆智能研判仪、路由器及集成控制箱等前端设备,通过L型监控立杆安装,实现对通行车辆的全天候自动抓拍、车牌识别、车速监测、排放阶段判定(国六/五/四/三/新能源)、黑名单实时比对以及国六异常车辆(NOx排放超标、尿素消耗异常、DPF超标等)的OBD数据调用与智能研判,并将结构化数据通过HTTP/MQTT协议加密上传至**市移动源污染防治综合管理平台,形成“前端感知—平台研判—执法联动”的闭环管理体系。 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 必须符合招标文件(包括补充更正,如有)的技术要求和配置,****制造厂商生产并提供的原装合格产品,完全符合本次招标文件(包括补充更正,如有)中采购货物要求所规定的技术参数和质量要求。具体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设备在线率(≥98%)、故障修复及时率(≥95%)、数据上传完整率(≥99%)。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及政策变化,适时调整点位布局、设备配置及运维策略,确保项目长期发挥效益。具体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具备较高的安全性、可靠性,符合相关安全要求,不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事件。具体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天完成项目的实施工作。具体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标书代写 |
| 联系人 | 童剑 |
| 联系电话 | 0579-****8983 |
| 备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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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9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