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征地法定公告 |
| 2026-08-05 |
| ****规划局****林业局) |
| 2026-08-05 |
| 暂无 |
| 濉征预告〔2026〕28号 |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对**镇蒙村村苗西组、前苗组,杜庙村前张庄、杜庙庄,八里村老八一组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地块一土地**杜庙村杜庙庄土地,南至云集路,西至杜庙村杜庙庄土地,北至纬五路(详见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本次拟征收地块二土地**杜庙村前张庄、八里村老八一组土地,南至八里村老八一组,西至杜庙村前张庄、八里村老八一组土地,北至纬六路(详见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本次拟征收地块三土地**蒙村村苗西组土地,南至云集路,西至蒙村村苗西组土地,北至纬六路(详见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本次拟征收土地实际范围和面积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地块一、地块三目的为高**站片区纬五路(云集路-濉河路)建设项目、栖凤路建设,属于《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类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之规定。
本次拟征收土地地块二目的为**市高**站刘河沟防洪排涝项目建设,属于《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由政府组织实施的市政公用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之规定。
三、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政府将组织**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情况。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邀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并听取意见。
四、公告方式和期限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镇八里村、****小组范围内,****政府****小组公开栏张贴的方式发布,****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cn/zwgk/index.html)发布。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单位:****规划局,联系人:王九峰,联系方式:0561-****930。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202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