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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6********593742J | 建设单位法人:候昭飞 |
| 李延青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 |
| **省**市黄河路28号 |
| ****4万吨/年基础锂盐一体化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13-C2613-无机盐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 ****工业园****基地 |
| 经度:95.249530 纬度: 36.78746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3-24 |
| 西生审〔2023〕1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2801MAEH9MNY1T001V |
| 2025-09-2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608250.4 |
| 5593.82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6********593742J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智****公司 |
| ****0104MA754MWW18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00MA71WF4F42 | 竣工时间:2025-09-28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3-2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4-2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326iz9ge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建设1条20000t/a氯化锂生产线和1条20000t/a碳酸锂生产线,年产20000t氯化锂和20000t电池级碳酸锂 | 实际建设情况:建设2条20000t/a碳酸锂生产线,年产40000t电池级碳酸锂 |
| 氯化锂生产工艺尚不成熟,为了降低国有资产投资风险,同时加大****综合利用效率,确保项目建成后实现工艺最优、设备先进,成本和能耗更低,产品收率和智能化程度更高,投资更加合理,对原碳酸锂生产工艺技术进行优化,同时将原有氯化锂生产线改为碳酸锂生产线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工艺为提锂吸附、精致浓缩、纯碱溶液配置及精制、反应沉锂(含洗涤干燥)、产品包装等工艺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工艺为预处理、吸附提锂、纳滤反渗透精制、MVR浓缩、配碱、沉锂(母液回收)、干燥煅烧、除铁、气流破碎及包装 |
| 实际新增老卤预处理除杂工序;优化吸附提锂工艺,采用连续离交转盘吸附法替代固定床两段式吸附工艺;实际采用MVR技术代替变动前的多效蒸发工艺;配碱工序新增树脂除硼,优化配碱系统除杂工艺;沉锂工序由原来的“卧式沉降离心机+水平帯滤机+平板刮刀卸料离心机+盘式干燥+煅烧”简化为“水平帯滤机+卧式虹吸刮刀离心机+一体式干燥煅烧炉”。主要原因是提升锂**利用、节能降耗。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纯碱配制及产品包装工序粉尘采用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碳酸锂车间调酸工序 HCl雾及盐酸储槽呼吸气采用二级碱液喷淋吸收处理,分析化验室酸性气体采用干式酸雾净化器吸收处理。 噪声:高效节能型低噪声设备、加工厂车间隔声及距离衰减等。 废水:吸附尾液、设备(膜系统、电渗析、树脂除硼等)冲洗水、地面冲洗水等生产废水排入现有老卤排放渠;各建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厨房污水先经隔油池处理)和膜-生物反应器处理,达到 GB 31573-2015 排放限值后排入现有老卤排放渠。 固废:设置危废暂存库 180m2 ,废暂存库约 450m2,临时储存废变压器油、废试剂瓶、化验废液、卫生清扫废物、废润滑油、含油抹布及手套等废劳保用品、废灯具等,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园区统一填埋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1)纳滤反渗透加药废气经酸雾吸收塔处理后1#排气筒排放; (2)配碱厂房纯碱自动上料系统废气经袋式除尘后由25m高的2#排气筒排放; (3)沉锂厂房沉锂高温废气和带机过滤废气经喷淋塔处理后由28m高的3#排气筒排放; (4)沉锂厂房干燥煅烧废气经袋式除尘后由27m高的4#、5#、6#、7#排气筒排放; (5)沉锂厂房气流粉碎废气经袋式除尘后由29m高的8#排气筒排放; (6)包装废气经袋式除尘处理后由29m 高的9#排气筒排放; (7)母液回收(一线)萃取废气经“两级碱洗+水洗+树脂吸附”由20m高的10#排气筒排放;母液回收(二线)萃取废气经“水洗+碱洗+除雾活性炭吸附”由20m高的11#排气筒排放; (8)沉锂厂房气流粉碎输送系统废气经袋式除尘后由29m高的12#排气筒排放; (9)包包装厂房气流粉碎输送系统废气经袋式除尘处理后由29m 高的13#、14#、 15# 、16#排气筒排放; (10)酸碱罐区尾气经碱液喷淋吸收后由 16.5m 高的 17#排气筒排放; (11)实验室分析化验废气经干式化学过滤器处理后由23.5m高的18#、19# 2根排气筒排放; (12)电渗析工序正常情况下产生氯气,经碱液喷淋处理后由25m高的20#、21#排气筒排放; (13)食堂油烟废气由集气罩收集、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后依托屋顶排放; 噪声: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空压机等高噪声设备安装了消声器。 废水:废水有预处理渣浆、吸附尾液、膜清洗废水、电渗析淡液、除硼废树脂解吸液、碳酸钠精制废水、沉锂釜清洗废水、母液回收尾液、地面冲洗水、分析化验废水等,生产废水排入现有老卤排放渠,回输采**用于固液转化工程全部综合利用,无外排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污水站处理,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排放限值后排入现有老卤排放渠,回输采**用于固液转化工程全部综合利用。 固废危险废物:设危废暂存间约156m2,危险废物有母液回收系统(一线)除油吸附树脂、母液回收系统(二线)除油吸附剂、母液回收系统(一线)尾气吸附树脂、母液回收系统(二线)活性炭、废变压器油、废试剂瓶、****实验室)、废润滑油及废油桶等,危险废物交有******公司处理。 一般工业固废:固废暂存库约432m2,一般工业固废有、废包装袋、提锂工序废吸附剂等固废物、废纳滤膜、废反渗透膜、废滤芯、废布袋、空气干燥器废吸附剂、废旧耗材、废旧金属及边角料、污泥、除硼废树脂和除钙镁树脂等,一般工业固废交******公司处置。 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含厨余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百益****公司****公司负责清运处置。 |
| 废水:环评报告中要求废水总排放口处安装 COD、NH3-N 在线监测仪和流量计等。实际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回流至**进行综合利用,根据项目排污许可证及《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无机化学工业》(HJ 1138—2020)相关规范要求,项目无废水外排,污水排放口无需设置COD、NH3-N 在线监测仪等。 废气:实际新增萃取废气措施、氯气处置措施,设置了沉锂高温废气、带机过滤废气、物料输送系统废气处置措施。以上变化减少了污染物的排放,不属于重大变动。 固废:环评阶段废暂存间约 450m2,存放检修更换的废吸附剂、废机油及废润滑油、废变压器油等,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园区统一填埋。根据实际需求**危废暂存间156m2,对固体废物重新进行了识别和分类,依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版)化验室卫生清扫废物和含油抹布可全部按照生活垃圾处置;依据《中华人民**国国家标准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34330-2025)除尘灰不经过贮存,直接返回生产线,不属于固废。 排气筒数量发生变化:环评阶段只有7个排气筒,实际有21个排气筒,主要原因是,实际对沉锂厂房沉锂高温废气和带机过滤废气进行收集,变为有组织排放新增1个排气筒;实际有干燥工序有4组布袋除尘,新增2个排气筒;实际对沉锂厂房气流粉碎废气和气流输送废气进行收集,变为有组织排放,新增2个排气筒;实际包装废气只有1个排气筒,排气筒减少1个;实际对母液回收(一线和二线)废气进行了收集处置,无组织变为有组织,新增2个排气筒;实际对沉锂厂房气流粉碎废气进行收集,变为有组织排放,新增1个排气筒;****实验室废气无法共用1套废气处理装置,实际有2个排气筒,比环评新增了1个排气筒;实际电渗析工序氯气正常情况也排放氯气,共有2套氯气处理设施,新增了2个排气筒。以上排放口均为一般排放口,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环评阶段110kv变电1座,110kV线路长约5km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110kv变电1座,110kV线路长约4.96km,35kV,架空线总长约14.7km |
| 根据场地限制进行了调整了变电所位置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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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1.683 | 0 | 0 | 0 | 1.683 | 1.683 | / |
| 0 | 0.3315 | 0 | 0 | 0 | 0.332 | 0.332 | / |
| 0 | 0.0813 | 0 | 0 | 0 | 0.081 | 0.081 | / |
| 0 | 0.027 | 0 | 0 | 0 | 0.027 | 0.027 | / |
| 1 | 生活污水站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 | **了1座50m3/d的污水站,采用A3/O-MBBR工艺 | 污水站出口水质各污染因子浓度均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标准限值要求 | |
| 2 | 碳酸钠精致废水储罐 | / | 设置6m3碳酸钠精致废水储罐,用于PH调节,处理后的废水最终排入**进行综合利用 | 无 | |
| 3 | 沉锂釜 | / | 12台沉锂釜,单台容积13m3,用于PH调节,沉锂釜清洗废水最终排入**进行综合利用 | 无 | |
| 4 | 母液回收尾液处理设施 | / | 先调节PH后除油。萃取混合室(调节PH)共有2座,每座混合室8m3。隔油槽(30m3)、除油柱(3×4.61m3)、缓冲罐(100m3)、外排储罐(100m3),最终排入**进行综合利用 | 无 | |
| 5 | 中和水池 | / | 中和水池1容积465m3,中和水池2共有4座(46.512m3×2,67.32m3×2),中和水池3容积38.25m3,中和水池4容积56.63m3,中和水池5容积59.5m3,吸附车间中和水池容积420m3,预处理车间中和水池容积293.76m3,地面、设备冲洗废水预处理后最终排入**进行综合利用 | 无 |
| 1 | 酸雾吸收塔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 | 设置酸雾吸收塔座,采用10%氢氧化钠溶液进行酸性废气处理 | 项目有组织废气HCl最大排放浓度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4标准限值要求 | |
| 2 | 布袋除尘器(配碱工序)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 | 配碱工序粉尘设置布袋除尘器1套,布袋过滤面积40m2 | 项目有组织废气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4标准限值要求 | |
| 3 | 喷淋塔(沉锂)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 | 设置水喷淋1套用于除尘和降温 | 项目有组织废气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4标准限值要求 | |
| 4 | 布袋除尘器(干燥)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 | 设置相同布袋除尘器4台,布袋规格为130mm×1500mm,每台布袋除尘器配套337m3/h的风机 | 项目有组织废气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4标准限值要求 | |
| 5 | 布袋除尘(沉锂气流粉碎)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 | 相同布袋除尘器4台,每台布袋除尘器配套14m3/h的罗茨风机,布袋规格为120mm×3000mm | 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4标准限值要求 | |
| 6 | 布袋除尘器(沉锂包装)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 | 相同布袋除尘器4台,每台布袋除尘器配套4000m3/h-7000m3/h的风机,布袋规格为150mm×1200mm | 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4标准限值要求 | |
| 7 | 两级碱洗+水洗+树脂吸附(母液回收(一线))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母液回收(一线)萃取废气设置了1套“两级碱洗+水洗+树脂吸附”设施,萃取废气先利用5%氢氧化钠溶液进行除酸,水洗和树脂吸附可以吸收部分挥发性气体。 | 有组织废气HCl最大排放浓度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4标准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要求 | |
| 8 | 水洗+碱洗+活性炭(母液回收二线)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母液回收(二线)萃取废气设置1套“水洗+碱洗+活性炭”设施,其中碱洗采用5%氢氧化钠溶液,可以有效处理萃取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和酸性废气 | 项目有组织废气HC最大排放浓度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4标准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要求 | |
| 9 | 布袋除尘器(沉锂气流粉碎)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 | 沉锂厂房气流粉碎工序,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治理设施为布袋除尘器,包装机通过管道与布袋除尘器直接相连,工艺为利用纤滤袋对含尘气体进行过滤,当含尘气流通过滤袋时,粉尘被阻留在滤袋表面,洁净气体则透过滤袋排出,布袋除尘器配套4000m3/h-7000m3/h的风机,布袋规格为130mm×1500mm | 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4标准限值要求 | |
| 10 | 布袋除尘器(包装气流输送)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 | 相同设备4台,工艺为利用纤滤袋对含尘气体进行过滤,当含尘气流通过滤袋时,粉尘被阻留在滤袋表面,洁净气体则透过滤袋排出,布袋规格为130mm×1500mm | 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4标准限值要求 | |
| 11 | 尾气吸收塔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 | 酸碱罐区设置尾气吸收塔1座,工艺为废气经储罐呼吸口管道密闭收集,含酸废气从塔底进入,向上流动,同时,循环泵将塔底的吸收液(10%氢氧化钠溶液)送至塔顶,通过喷嘴向下喷淋,与废气形成“逆流”接触 | HCl最大排放浓度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4标准限值要求 | |
| 12 | 干式化学过滤器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 | 化验过程产生的酸性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进入干式化学过滤器,干式化学过滤器内部主要填充材质为活性炭浸渍氢氧化钾、氧化铝浸渍高锰酸钾、活性炭浸渍,活性炭浸渍氢氧化钾可以有效吸附废气中的酸性气体,其中DA018排气筒干式化学过滤器过滤面积1.29m2,配套10880m3/h-20750m3/h风机,DA019排气筒干式化学过滤器过滤面积1.93m2,配套15430m3/h-28370m3/h风机 | HCl最大排放浓度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4标准限值要求 | |
| 13 | 喷淋塔(电渗析)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 | 设置2座喷淋塔(碱液喷淋,10%氢氧化钠溶液)处理后由25m高的20#、21#排气筒排放,配套风机3000m3/h。 | 电渗析氯气最大排放浓度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4标准限值要求 | |
| 14 | 高效油烟净化器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 | 食堂油烟废气排放出口设置了高效油烟净化器 | 食堂油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表2限值要求 | |
| 7 | 两级碱洗+水洗+树脂吸附(母液回收(一线))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母液回收(一线)萃取废气设置了1套“两级碱洗+水洗+树脂吸附”设施,萃取废气先利用5%氢氧化钠溶液进行除酸,水洗和树脂吸附可以吸收部分挥发性气体。 | 有组织废气HCl最大排放浓度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4标准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要求 | |
| 8 | 水洗+碱洗+活性炭(母液回收二线)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母液回收(二线)萃取废气设置1套“水洗+碱洗+活性炭”设施,其中碱洗采用5%氢氧化钠溶液,可以有效处理萃取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和酸性废气 | 项目有组织废气HC最大排放浓度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4标准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要求 | |
| 9 | 布袋除尘器(沉锂气流粉碎)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 | 沉锂厂房气流粉碎工序,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治理设施为布袋除尘器,包装机通过管道与布袋除尘器直接相连,工艺为利用纤滤袋对含尘气体进行过滤,当含尘气流通过滤袋时,粉尘被阻留在滤袋表面,洁净气体则透过滤袋排出,布袋除尘器配套4000m3/h-7000m3/h的风机,布袋规格为130mm×1500mm | 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4标准限值要求 | |
| 10 | 布袋除尘器(包装气流输送)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 | 相同设备4台,工艺为利用纤滤袋对含尘气体进行过滤,当含尘气流通过滤袋时,粉尘被阻留在滤袋表面,洁净气体则透过滤袋排出,布袋规格为130mm×1500mm | 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4标准限值要求 | |
| 11 | 尾气吸收塔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 | 酸碱罐区设置尾气吸收塔1座,工艺为废气经储罐呼吸口管道密闭收集,含酸废气从塔底进入,向上流动,同时,循环泵将塔底的吸收液(10%氢氧化钠溶液)送至塔顶,通过喷嘴向下喷淋,与废气形成“逆流”接触 | HCl最大排放浓度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4标准限值要求 | |
| 12 | 干式化学过滤器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 | 化验过程产生的酸性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进入干式化学过滤器,干式化学过滤器内部主要填充材质为活性炭浸渍氢氧化钾、氧化铝浸渍高锰酸钾、活性炭浸渍,活性炭浸渍氢氧化钾可以有效吸附废气中的酸性气体,其中DA018排气筒干式化学过滤器过滤面积1.29m2,配套10880m3/h-20750m3/h风机,DA019排气筒干式化学过滤器过滤面积1.93m2,配套15430m3/h-28370m3/h风机 | HCl最大排放浓度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4标准限值要求 | |
| 13 | 喷淋塔(电渗析)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 | 设置2座喷淋塔(碱液喷淋,10%氢氧化钠溶液)处理后由25m高的20#、21#排气筒排放,配套风机3000m3/h。 | 电渗析氯气最大排放浓度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4标准限值要求 | |
| 14 | 高效油烟净化器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 | 食堂油烟废气排放出口设置了高效油烟净化器 | 食堂油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表2限值要求 |
| 1 | 低噪声设备、减振、消声、厂房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噪声治理措施主要为选用低噪声设备、噪声源布局优化、基础减振、管道软连接、厂房隔声和消声等 | 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 |
| 1 | 低噪声设备、减振、消声、厂房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噪声治理措施主要为选用低噪声设备、噪声源布局优化、基础减振、管道软连接、厂房隔声和消声等 | 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
| 1 | 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地下水分区防渗的要求,分区采取防渗措施。危废暂存库、变电站事故油池与事故池属于重点防渗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应低于6.0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或参照《****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盐酸液碱储罐区、一般固废仓库属于一般防渗区,防渗性能不低于1.5m厚,渗透系数为1.0x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或《****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简单防渗区,地面采取一般水泥硬化处理。按照环评报告要求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有效避免地下水污染事故发生,并存留好隐蔽工程铺设过程的影像记录资料 | 项目已落实环评中的分区防渗要求,重点防渗区危废暂存库、变电站事故油池与事故池采用防渗性能与厚度Mb≥6.0m,渗透系数K≤1x10-7cm/s黏土防渗层等效的防渗措施;一般防渗区盐酸液碱储罐区、一般固废仓库采用防渗性能与厚度Mb≥1.5m,渗透系数K≤1x10-7cm/s黏土防渗层等效的防渗措施;简单防渗区厂区道路等已完成硬化。 | |
| 1 | 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地下水分区防渗的要求,分区采取防渗措施。危废暂存库、变电站事故油池与事故池属于重点防渗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应低于6.0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或参照《****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盐酸液碱储罐区、一般固废仓库属于一般防渗区,防渗性能不低于1.5m厚,渗透系数为1.0x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或《****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简单防渗区,地面采取一般水泥硬化处理。按照环评报告要求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有效避免地下水污染事故发生,并存留好隐蔽工程铺设过程的影像记录资料 | 项目已落实环评中的分区防渗要求,重点防渗区危废暂存库、变电站事故油池与事故池采用防渗性能与厚度Mb≥6.0m,渗透系数K≤1x10-7cm/s黏土防渗层等效的防渗措施;一般防渗区盐酸液碱储罐区、一般固废仓库采用防渗性能与厚度Mb≥1.5m,渗透系数K≤1x10-7cm/s黏土防渗层等效的防渗措施;简单防渗区厂区道路等已完成硬化。 |
| 1 | 运营期生活垃圾、****处理站污泥等,按要求分类收集后,****园区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日常设备检修、维修与保养产生的废旧耗材与废旧金属及边角料等经分类收集,出售废旧物资回收单位利用,运营期设备检修过程产生的含油抹布及含油手套分类收集处置。废变压器油、废润滑油、化验室废试剂瓶、化验室废液、化验室卫生清扫废物、废试剂瓶、废液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一般固废在固废暂存仓库内贮存期间,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 生活垃圾:根据现场调查,生活垃圾(含厨余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百益****公司****公司负责清运。 一般固废:废包装袋、提锂工序废吸附剂等固废物、废纳滤膜、废反渗透膜、废滤芯、废布袋、空气干燥器废吸附剂、废旧耗材、废旧金属及边角料、污泥、废除钙镁树脂和废除硼树脂等,一般工业固废交******公司处置,厂区已设置固废暂存间,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母液回收系统(一线)除油吸附树脂、母液回收系统(二线)除油吸附剂、母液回收系统(一线)尾气吸附树脂、母液回收系统(二线)活性炭、含油抹布、废变压器油、废试剂瓶、****实验室)、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交有******公司处理。厂区已设置危废暂存间,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 | |
| 1 | 运营期生活垃圾、****处理站污泥等,按要求分类收集后,****园区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日常设备检修、维修与保养产生的废旧耗材与废旧金属及边角料等经分类收集,出售废旧物资回收单位利用,运营期设备检修过程产生的含油抹布及含油手套分类收集处置。废变压器油、废润滑油、化验室废试剂瓶、化验室废液、化验室卫生清扫废物、废试剂瓶、废液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一般固废在固废暂存仓库内贮存期间,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 生活垃圾:根据现场调查,生活垃圾(含厨余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百益****公司****公司负责清运。 一般固废:废包装袋、提锂工序废吸附剂等固废物、废纳滤膜、废反渗透膜、废滤芯、废布袋、空气干燥器废吸附剂、废旧耗材、废旧金属及边角料、污泥、废除钙镁树脂和废除硼树脂等,一般工业固废交******公司处置,厂区已设置固废暂存间,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母液回收系统(一线)除油吸附树脂、母液回收系统(二线)除油吸附剂、母液回收系统(一线)尾气吸附树脂、母液回收系统(二线)活性炭、含油抹布、废变压器油、废试剂瓶、****实验室)、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交有******公司处理。厂区已设置危废暂存间,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 |
| 1 | 储罐区采取围堰、储罐承台及围堰内地面采取防渗措施,围堰容积设计合理;设置消防水管网、消防栓等,应急预案及应急物资等;设置容积≥324m3事故应急池 | 罐区已设置围堰,容积2000m3,围堰内已采用 K11防水涂料+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防渗,表面已铺设瓷砖,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其渗透系数≤1×10-7cm/s,满足一般防渗要求;厂区已设置消防水管网、消防栓等,应急预案及应急物资等 | |
| 1 | 储罐区采取围堰、储罐承台及围堰内地面采取防渗措施,围堰容积设计合理;设置消防水管网、消防栓等,应急预案及应急物资等;设置容积≥324m3事故应急池 | 罐区已设置围堰,容积2000m3,围堰内已采用 K11防水涂料+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防渗,表面已铺设瓷砖,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其渗透系数≤1×10-7cm/s,满足一般防渗要求;厂区已设置消防水管网、消防栓等,应急预案及应急物资等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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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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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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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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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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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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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