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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支渠整治工程 |
| 项目类型 | 水利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 |
| 监测单位 | / |
| 地理位置 | **省-**市-东部新区 |
| 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和川水函[2018]887号《****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于2026年8月14日在东部新区主持召开了**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支渠整治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该工程场地内地质条件总体较好,不存在制约性因素,符**土保持技术要求。在施工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离要求,基本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基本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土保持设施验收条件,同意该项目通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公示日期:2026年8月17日--2026年9月11日 本公示自发布日起,社会公众可以以电话、信函、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我处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联系人:叶雨洁182****2821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