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保障性住房条例》《**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政府令第352号,以下简称“352号令”)等有关规定,现开展**区2026年第二批面向符合收入财产限额标准的**区户籍在册轮候人配租公共租赁住房相关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房源基本情况
本次配租房源为信义御元山居、****花园、****花园(一、二、三期)、湖润名苑、坤宜福苑、伟禄雅苑、公共租赁住房等项目共计1606套住房,具体房源情况如下:
| 项目名称 |
户型(建筑面积) |
套数 |
项目位置 |
| 信义御元山居 |
单身公寓(约38㎡-39㎡) |
552 |
**区金源路29号 |
| 单身公寓(约44㎡) |
23 |
||
| ****花园 |
单身公寓(约32㎡) |
7 |
**区**大道地铁三号线六约站旁 |
| 单身公寓(约46㎡-59㎡) |
40 |
||
| 一房一厅(约45㎡-58㎡) |
4 |
**区**大道地铁三号线六约站旁 |
|
| 一房一厅(约61㎡-69㎡) |
5 |
||
| 一房一厅(约70㎡-87㎡) |
20 |
||
| 两房户型(约76㎡-81㎡) |
9 |
||
| ****花园(一期) |
单身公寓(约33㎡-34㎡) |
22 |
**区石岩街道水田村德政路 |
| 两房户型(约67㎡-69㎡) |
55 |
||
| 两房户型(约70㎡-71㎡) |
53 |
||
| 三房户型(约86㎡-88㎡) |
33 |
||
| ****花园(二期) |
单身公寓(约37㎡-38㎡) |
8 |
**区石岩街道水田村德政路 |
| 两房户型(约54㎡-62㎡) |
9 |
**区石岩街道水田村德政路 |
|
| 三房户型(约90㎡-91㎡) |
10 |
||
| ****花园(三期) |
单身公寓(约33㎡-38㎡) |
28 |
**区石岩街道水田村德政路 |
| 单身公寓(约40㎡-41㎡) |
7 |
||
| 两房户型(约67㎡-69㎡) |
17 |
||
| 两房户型(约70㎡) |
14 |
||
| 三房户型(约85㎡-88㎡) |
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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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坤宜福苑 |
两房户型(约58㎡-59㎡) |
100 |
**区**大道33号 |
| 三房户型(约87㎡-88㎡) |
205 |
||
| 湖润名苑 |
一房一厅(约44㎡-56㎡) |
14 |
**区福****社区 |
| 两房户型(约58㎡-67㎡) |
185 |
||
| 三房户型(约82㎡-85㎡) |
36 |
**区福****社区 |
|
| 伟禄雅苑 |
单身公寓(约35㎡-36㎡) |
32 |
龙****科技园区内 |
| 两房户型(约51㎡-65㎡) |
33 |
||
| 三房户型(约83㎡-84㎡) |
16 |
上述房源中,每套住房的实际建筑面积以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报告为准。本次配租部分房源有历史配租或使用记录,但均符合入住标准。
二、配租对象
本次配租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
(一)2026年9月1日18时前(含当日)属于**区户籍,且在**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库中登记为**区户籍的在册轮候人。
(二)符合我市公共租赁住房收入财产限额标准,且提交认租申请时持有【2026年1月1日】之后出具的经济状况核对报告,或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人员、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
注:1.经济状况核对已转为常态化受理,在册轮候家庭日常如需申请经济状况核对,请****建设局官方网站,进入“住房保障服务”栏目,在“住房保障个人服务窗口”登录后,点击“经济状况核对”,线上提出经济状况核对申请,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和已成年的共同申请人)携带《**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经济状况申报表》到**市**区住****事务中心受理窗口(地址:**区福****花园大厦第1层102号,工作日9:00-12:00,14:00-18:00)提交相关资料,并在现场签署《承诺和授权书》和《关于经济状况核对有关事项的提醒告知书》。
2.配租获得住房的认租家庭按352号令相关规定签订租赁合同。选定住房并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后,认租家庭将退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本次签订的租赁合同有效期为三年,特困人员、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本次签订的租赁合同有效期为一年,已签订公共租赁住房合同的同时停发廉租住房补贴。
三、配租方式
(一)配租面积标准
本批次以在册轮候人符合条件的家庭(含单身居民,下同)人口数配置房源面积。结合项目情况,配租房源面积标准如下:
单身居民可认租建筑面积40㎡以下的单身公寓户型;
两人家庭可认租建筑面积60㎡以下的单身公寓、一房户型;
三人家庭可认租建筑面积70㎡以下的一房、两房户型;
四人及以上家庭可认租所有面积户型房源。
在册轮候人自愿认租低于其家庭人口数对应建筑面积住房的,视为其已按标准享受住房保障。
(二)选房排位规则
根据352号令相关规定,建筑面积超过70平方米的房源,优先面向五人及以上家庭配租,根据供需情况也可以面向四人家庭配租。结合本次房源及认租意向情况,本次公共租赁住房选房按照房源建筑面积分为两个批次,第一批次房源为建筑面积超过70平方米的房源。第二批次房源为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房源。第一批次选房结束如有房源剩余纳入第二批次房源进行选房。
1.第一批次选房排位规则
第一批次选房家庭为认租意向房源中含建筑面积超过70平方米房源的五人及以上认租家庭。
第一序位为按**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特困人员、低保、低保边缘认租家庭。
第二序位为按**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入围认租家庭。
第三序位为按**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候补入围认租家庭。
第四序位为按**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递补认租家庭。
2.第二批次选房排位规则
第二批次选房家庭为一至四人认租家庭,五人及以上未认租建筑面积超过70平方米房源的认租家庭,以及第一批次排序到位无房源可选且认租意向房源中含第二批次房源的认租家庭。
第一序位为按**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特困人员、低保、低保边缘认租家庭。
第二序位为按**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入围认租家庭。
第三序位为按**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候补入围认租家庭。
第四序位为按**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递补认租家庭。
注:第一批次选房中排序到位有房源可选但未选定住房的认租家庭,视为放弃本次选房,不列入第二批次选房名单。第一批次无房源可选,且认租意向包含第二批次房源的认租家庭,按照**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列入第二批次选房名单。
3.其他
各批次选房序位顺序依次为第一序位、第二序位、第三序位、第四序位。各批次第二、三、四序位中,认租家庭如为特殊家庭(详见附件1)、有三个及以上子女的家庭(至少有一个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其在相应序位中有优先选房的权利。
四、配租程序
(一)网上认租
有意认租本次公共租赁住房的**区户籍在册轮候人,应按时****建设局网站—>“政务服务”—>“服务主题”—>“住房保障服务”—> “公共租赁住房”—>“认租申请”页面,确认符合计算配租面积条件的家庭人口数等信息,在线提交认租申请。网上认租时间为:2026年9月2日10:00至2026年9月22日18:00。网上认租时间截止时点仍未完成网上认租的,视为放弃认租本批次公共租赁住房。
注:1.本次配租户籍信息核查节点为2026年9月1日18:00,其它信息核查节点为2026年9月22日18:00。
2.认租时可选择多项配租面积标准的一个或多个项目的房源为意向房源,选房时只可选择意向房源,无法选择非意向房源。
3.认租家庭的住房、人口、户籍、婚姻、特殊家庭(残疾、抚恤定补优抚等,详见附件1)情况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务必在认租前完成信息变更,请****建设局网站“住房保障服务”在线提交申请或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市**区住****事务中心办理,地址:**区福****花园大厦第1层102号(节假日除外)。经审核后认租家庭计算配租面积的家庭人口数少于认租意向要求的,该认租意向无效,无有效认租意向的家庭将被取消认租资格。
4.根据《****委员会 ****建设局 关于发布**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和单身居民收入财产限额的通知》(链接:http://fgw.****.cn/ztzl/qtztzl/zcts/gfxwj/content/post_****3486.html)规定,**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和单身居民收入财产限额为:人均年可支配收入54000元(含)以下;3人及以下家庭(含单身居民)财产66万元(含)以下,4人及以上家庭财产87万元(含)以下。关于经济状况核对和认定有关问题,请查看《**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和单身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和认定实施细则》(链接:https://zjj.****.cn/ztfw/zfbz/zcfg2017/content/post_****8731.html)。
(三)网上在线看房
本次配租的项目采用实景拍摄形成的现场场景三维模型网上看房和视频拍摄看房等形式,不安排现场看房。认租家庭可通过手机等设备扫描本通告末的二维码和附件2进行浏览(信义御元山居项目暂无在线看房)。
(四)认租资格核查
认租结束后,****将**有关部门对认租家庭的资格进行核查,核查结果将在****官网公示,请认租家庭留意官网通知公告。
(五)公布认租名单和选房排位
核查结果公示结束后,合格家庭按照房源数1:2的比例,分别确定入围认租家庭(含第一序位)、候补入围认租家庭、递补认租家庭名单及选房排位。以上信息将在选房通告发布时公示。
(六)选房和签约
对合格的认租家庭,安排选房和签订租赁合同,具体时间安排将在选房通告发布时予以公布,请认租家庭留意官网通知公告。
五、租金和物业管理费标准
(一)信义御元山居:市场参考租金38元/月﹒平方米;按352号令执行的租金为11.4元/月﹒平方米;物业管理费为3.9元/月﹒平方米。
****花园:市场参考租金46元/月﹒平方米;按352号令执行的租金为13.8元/月﹒平方米;物业管理费为物业费是3.95元/月﹒平方米。
****花园(一、二、三期):市场参考租金38元/月﹒平方米;按352号令执行的租金为11.4元/月﹒平方米;物业管理费为3元/月﹒平方米。
(四)湖润名苑:市场参考租金37元/月﹒平方米;按352号令执行的租金为11.1元/月﹒平方米;物业管理费为3.25元/月﹒平方米。
(五)伟禄雅苑:市场参考租金41元/月﹒平方米;按352号令执行的租金为12.3元/月﹒平方米;物业管理费为2.95元/月﹒平方米。
(六)坤宜福苑:市场参考租金38元/月﹒平方米;按352号令执行的租金为11.4元/月﹒平方米;物业管理费为2.9元/月﹒平方米。
注:1.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前述租金标准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装修标准等因素修正确定。各项目物****政府规定的标准缴纳。
2.根据《**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本次配租项目市场参考租金由市主管部门委托的专业机构评估测算确定,请各认租家庭仔细查看各项目租金标准及相关规定,结合家庭实际情况谨慎选择。提交认租申请后,即视为了解并认可上述租金标准。
3.本次配租房源租赁期满后,如项目续签,则租金标准按**市最新租金政策文件执行。
六、投诉举报和监督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我局或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提倡实名举报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投诉举报电话:0755-****5671,**市**区住****事务中心地址:**市**区福****花园大厦第1层102号。
七、重要提示
(一)信义御元山居项目为社会房源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后续选定该项目房源的申请人将与运营单位签订租赁合同。该项目距离地铁16号线金源站约500米,地铁3号线荷坳站1200米;项目西侧是深联线路、项目北侧邻近宝康五路,可能受到周边产业园工地施工等噪音影响,项目阳台已安装防护网,该防护网不可拆除。厨房预留电磁炉电源插头,阳台预留燃气接口可申请开通使用燃气热水器。该项目无配套学位,停车位较为紧张,请各认租家庭充分知晓项目情况,结合家庭实际情况谨慎选择。
****花园项目为社会房源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后续选定该项目房源的申请人将与运营单位签订租赁合同。该项目紧邻地铁3号线六约地铁站,东侧临近**大道,西侧临近**大道西,北侧为深峰路,可能产生交通拥堵、噪音、粉尘、汽车尾气等环境影响。项目配备有空调、电磁炉、抽烟机等家用器具,原配置家用器具维修问题需联系项目运营单位。项目周边教育学位紧张,且部分有历史配租记录的房源可能存在教育学位已被使用的情况。本项目停车位较为紧张,请各认租家庭充分知晓项目情况,结合家庭实际情况谨慎选择。
****花园项目交通、教育等周边配套设施目前尚不完善,附近暂无地铁直达,项目西侧临近龙大高速,南侧临近沈海高速,北侧为德政路,可能产生交通拥堵、噪音、粉尘、汽车尾气等环境影响。单身公寓户型已安装阁楼楼梯,该楼梯不可拆卸。****幼儿园****学校****学校),目前均已办学招生。目前周边教育学位紧张,且部分有历史配租记录的房源可能存在教育学位已被使用的情况。本项目停车位较为紧张,请各认租家庭充分知晓项目情况,结合家庭实际情况谨慎选择。
(四)伟禄雅苑、坤宜福苑、湖****工业园区,可能产生噪音、烟尘等环境影响;项目附近暂无地铁直达,可通过公交接驳地铁,或通过公交专线直达**;目前周边教育学位较为紧张,且部分有历史配租记录的房源可能存在教育学位已被使用的情况,****幼儿园、学校,建设进度以属地教育部门信息为准;****中心、社区服务站等其他配套以相关部门规划方案为准。本项目停车位较为紧张,请各认租家庭充分知晓项目情况,结合家庭实际需求谨慎选择。
(五)认租家庭选定住房并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已了解所选项目的面积、户型、楼层、朝向、租期、租金、学位、落户、车位、公共配套等信息并予以认可。已认租其他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且符合本通告配租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家庭,可同时认租本批次公共租赁住房,但一个家庭只能选定并承租一套公共租赁住房。
****学区划分、学位等问题,请咨询属地教育主管部门;落户及办理居住证问题,****派出所,具体以职能部门答复为准。
(六)认租家庭已签订**型商品房或其他保障性住房认购协议书,且认购协议书仍有效的,不纳入本批次选房名单。
(七)因轮候人数众多,房源按照轮候排序选完即止,短信通知仅作为辅助提醒,可能会因手机号码未及时更新、手机信号不佳、短信屏蔽等因素导致未接收或延迟接收短信等现象,请申请家庭密切关注在****建设局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和通告,及时办理认租、选房、签约等事项。凡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相关手续的,均视为自行放弃本次认租。
(八)根据352号令规定,认租家庭有如下行为之一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
1.排序到位,有其意向建筑面积标准的房源但未选房;
2.选定住房但未在规定时间交付保证金并签订租赁合同(含线上选房签约)。
放弃选房达到三次的,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依据352号令再次提出轮候申请。
(九)根据352号令相关规定,承租期间家庭人口数增加的,可再次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但申请轮候时的家庭人口数及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建筑面积应当满足下列情形:
1.两人家庭不超过35平方米;
2.三人家庭不超过50平方米;
3.四人及以上家庭不超过70平方米。
请认租家庭结合家庭情况谨慎认租。
(十)认租家庭已承租社会主体出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或者符合352号令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应当在新签订租赁合同后的规定期限内退出原承租住房。
(十一)本次认租受理截止后至签订租赁合同前,认租家庭住房、人口、户籍、婚姻、特殊家庭(残疾、抚恤定补优抚等,详见附件1)情况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如实申报;如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
(十二)认租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隐瞒或者虚报信息,一经发现,**市**区住****事务中心将依据《**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三)若本次配租结束后仍有剩余房源,****将收回另行分配。
(十四)轮候家庭申请认租本批次房源,即视为同意本认租通告所有内容及选房签约相关规定。
(十五)**市**区住****事务中心地址:**区福****花园大厦第1层102号。咨询电话:0755-****8559。接听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十六)本通告未尽事宜由****负责解释。
附件:1.特殊家庭解释
2.信义御元山居项目户型图
****
202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