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开时间:21分钟前 | 公 开 人:****管理人 | |
| ****管理人 公 告 ********公司)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已于2026年8月28日以书面方式召开,****公司及其债权人会议等相关权利人表决《****重整计划(草案)》及《关于未付工程款以房抵债的议案》,表决期限至2026年8月31日17时止。现将上述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公告如下: 一、《****重整计划(草案)》表决情况 (一)出资人组表决情况 出资人组应到会2人,所代表的表决权总额****0000.00元。实际到会2人,表决同意的有2人,表决同意的人数占出席会议人数的100%,表决同意所代表的表决权金额****0000.00元,表决同意的表决权金额占表决权总额的100%。 (二)职工债权组表决情况 职工债权组应到会17人,所代表的表决权总额974634.90元。实际到会17人,表决同意的有17人,表决同意的人数占出席会议人数的100%,表决同意所代表的表决权金额974634.90元,表决同意的表决权金额占表决权总额的100%。 (三)税款债权组表决情况 税款债权组应到会1人,所代表的表决权总额290355.42元。实际到会1人,表决同意的有1人,表决同意的人数占出席会议人数的100%,表决同意所代表的表决权金额290355.42元,表决同意的表决权金额占表决权总额的100%。 (四)普通债权组表决情况 普通债权组应到会176人,所代表的表决权总额****81525.89元,其中实际到会121人,表决同意的有105人,表决同意的人数占出席会议人数的86.78%,表决同意所代表的表决权金额****75098.05元,表决同意的表决权金额占表决权总额的85.20%。 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四条、第八十五条第二款、第八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重整计划(草案)》已于2026年8月31日表决通过。 二、《关于未付工程款以房抵债的议案》表决情况 应到会债权人176人,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37521.21元。实际到会121人,表决同意的有101人,表决同意的人数占出席会议人数的83.47%,表决同意的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金额****42627.35元,表决同意债权金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87.53%。 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中闻公司《关于未付工程款以房抵债的议案》已于2026年8月31日表决通过。 ****公司的债权人认为上述决议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利益的,可以自债权人会议作出决议之日起十五日内,****法院裁定撤销该决议,责令债权人会议依法重新作出决议。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于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特此公告。 ****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日 附件 重整计划草案等表决公告.pdf 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