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2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 1 | ****佳兴年产8000万块折标烧结砖改扩建项目 | **市**市西园镇前洋坪村溪仔口 | **** | **市新****公司 | 项目(代码:****)位于**市**市西园镇前洋坪村溪仔口。现有2条合计年产6000万块烧结砖(标砖)烘烧一体隧道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5年3月经我局审批,审批文号为龙环审〔2025〕47号,并已通过自主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拟拆除现有两条烘烧一体隧道窑,改建为独立布置的烘干窑与焙烧窑各一座,其他原料堆场、成品堆场、破碎筛分系统和环保治理设施等依托现有工程,窑的规格均为4.8m×2.8m×136m,主要原料为页岩、煤矸石、建筑废渣等,建成后年产8000万块折标烧结砖。 | 1.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控措施。厂区应实行雨污分流;脱硫除尘废水依托现有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得外排;初期雨水依托现有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得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厂内化粪池处理后通过浇灌系统用于周边林地浇灌。 2.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控措施。原料堆场应采取防风、防雨、防尘措施,原料破碎、筛分粉尘经布袋除尘处理后经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隧道窑焙烧废气脱硫塔处理后经20m排气筒排放。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控措施。合理布局噪声设备且采取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4.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控措施。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和污染担责”的原则,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贮存与处置。一般固体废物应综合利用,不得外排;一般固废贮存场所应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废机油暂存于危废间后回用于设备维护;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企业现有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SO2为10.08t/a,NOX为15.65t/a。根据报告表核算,本项目建成后新增SO2排放量1.76t/a,你公司应凭本批复及环评****生态环境局办理新增总量控制指标确认意见,项目投产前自行向排污权交易机构申购所需总量。其他废气污染物最大排放量颗粒物为7.326t/a,氟化物为0.45t/a。 | 我局受理后,在局网站进行了受理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
一、公示时间:2026年9月3日-2026年9月9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环境局电话:0597-****568、****568(传真)
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中心L幢供销大厦13****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36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