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审管批字〔2026〕194号
****:
你单位报来《关于报送的立项申请》已收悉。为进一步补齐改善村庄生态人居环境,完善村庄公共服务功能,完善灌溉设施,保障农业生产。****政府第123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初步设计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区庙台乡东永固村2026年自治区和美村庄建设试点项目(项目代码:****)
二、项目实施地点
**市**区庙台乡东永固村
三、项目建设单位
****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沥青道路硬化4100平方米、混凝土道路改造4485平方米、面包砖铺装6000平方米;翻建D140排水渠1433米、D80排水渠2204米,配套渠道盖板287米;****广场1100平方米;道路两侧环境整治1400平方米、巷道面包砖维修改造4500平方米;安装太阳能路灯150盏;种植行道树1100株,配套混凝土树池1100套。
五、工程设计
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提出的**区庙台乡东永固村2026年自治区和美村庄建设试点项目等工程设计方案。
六、项目建设工期
2026年9月—2027年5月
七、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600.57万元,其中工程费553.24万元,其他用29.84万元,预备费17.49万元。
资金来源:****财政厅农村综合改革专项资金,不足金额由地方财政配套。
八、有关要求
(一)项目推进应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四制”管理规定,并严格执行《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第16号令)及《****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有关规定。
(二)****应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从严控制概算投资。同时,要积极落实项目建设资金,根据资金落实情况科学合理安排施工,避免新增债务,形成债务风险,严禁建设“半拉子”工程。
(三)****应切实履行建设单位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督施工方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确保不拖欠农民工工资。
(四)根据《****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本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批复之日起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审定概算表
****管理局
202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