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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75兰海高速**经**至**段****服务区及卜家互通光伏+储能一期工程(重) | GKZB202********005-0001 |
G75兰海高速**经**至**段****服务区及卜家互通光伏+储能一期工程(重)施工招标补遗书02号
各潜在投标人:
鉴于有潜在投标人对G75兰海高速**经**至**段****服务区及卜家互通光伏+储能一期工程(重)招标文件有关问题提出疑问,现答复明确如下:
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款内容“第 1.4.5项约定为:不适用”,即“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不适用。是否可以理解为须知正文“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等所有招标文件要求的企业业绩信息、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业绩等需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均不适用
答:是。本招标项目不执行投标人及人员业绩信息等须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可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的相关要求,投标人业绩、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业绩按招标文件其他约定的证明材料提交即可。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