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省土地管理条例》以及《******厅关于印发〈**省调整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工作方案〉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26〕267号)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我县正在开展2026年**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相关工作。为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科学预判和防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按照《**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等文件等有关规定,将**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向公众征求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事项名称
**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调整
二、事项背景与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县现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已实施接近三年,为保持征地补偿标准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根据自然**部、****工作部署,**县组织开展了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调整工作。本次调整综合考量土地用途、土地**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对全县征地区片划分及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进行调整更新,调整后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不低于现行标准。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可能受本次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特别是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
四、主要征求事项
(一)公众对本次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的了解程度及态度;
(二)本次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对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影响;
(三)本次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对当地居民生产、生活及其他方面的影响;
(四)本次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五)公众对防范和化解社会稳定风险的意见和建议;
(六)其他相关意见和诉求。
五、公示说明
(一)公众对本次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如有意见或建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评估主体单位反馈。
(二)公众在提出意见时;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并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六、公告时间
本次征求意见自2026年9月2日起至2026年9月9日止。
七、联系方式
评估主体:****
联系地址:**县湄江街道天文大道双拥路
联系人:任超
联系电话:151****8717
电子邮箱:****@qq.com
(邮件主题请注明:**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调整社稳评估公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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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