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县麦斜镇X033隋岗段公路养护工程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9月02日 10:40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8月24日 | 更正日期 | 0002年11月30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95****0886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县**中大道32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5****0916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航盛大厦A座2606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95****0886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县麦斜镇X033隋岗段公路养护工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金额(元)\(%):717700.00
原公告的中标单位:******公司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8月24日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项目名称:**县麦斜镇 X033 隋岗段公路养护工程,项目编号: ****,该项目已按法定程序完成开标、评标工作,****委员会评审,******公司****一中标候选人。 项目评审结束后,采购人联合招标代理机构在复核投标资料过程中,发现******公司投标文件内所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证书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上查询不到,存在存疑。采购人已于2026年8月26日向该司下发投标资格证明原件核验函,明确要求该司须在2026年8月28日15:00前委派授权代表携带全部资格审查原件至****开展现场核验,用以佐证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8月24日9 时30分)其资质真实、合法、有效。 截至上述规定时限,******公司未按要求到场提交对应资格原件开展现场核验,无法证实其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点具备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公路养护资质条件。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成交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成交结果无效,采购人可以顺延下一候选人或重新采购。本项目中标无效,取消其中标资格,已不满足签订项目合同的法定条件。 经采购人确认,拟按照评标报告载明的中标候选人排序,顺延本项目第二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中标信息:成交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人:罗荣;供应商联系电话:199****5571;供应商地址:**省**市**县**镇****侧2楼;成交金额:768800.00元
更正日期:2026年09月01日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中大道32号
联系方式:135****09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航盛大厦A座2606室
联系方式:195****08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195****0886
本项目代理费用金额为759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