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勒海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彩印及瓦楞纸板、塑料包装生产线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批复决定的公示

审批
新疆-阿勒泰地区-福海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0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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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关于****彩印及瓦楞纸板、塑料包装生产线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批复决定的公示
索引号 **** 有效性 1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体裁分类 通告
文 号 发布机构 ****环境局
生成日期 2026-09-01 分类 行政许可和其他行政管理服务信息
内容概述
关于****彩印及瓦楞纸板、塑料包装生产线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彩印及瓦楞纸板、塑料包装生产线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1日-2026年9月7日(5个工作日)。

政务中心:0906-****344

通讯地址:****区**路33****环境局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彩印及瓦楞纸板、塑料包装生产线建设项目

****彩印及瓦楞纸板、塑料包装生产线建设项目位于**维吾尔自治区阿勒****工业园区经一路以东、纬二路以南,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0°40′53.546″,北纬47°13′8.255″。建设性质为**。

****

**茶梵****公司

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采用以租代购模****工业园区**综合物流园格隆厂房及配套生产设备的使用权,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完全依托厂区现有厂房及配套生产设备开展运营,仅对现有纸板生产线、印刷设备、模切设备及粘钉箱设备等进行全面调试、维护与保养;同步将原有燃气锅炉改造为1台6t/h生物质锅炉,完善配套环保治理设施。一期租用厂房总建筑面积11614m2。一期投产后生产规模为:年产彩色印刷产品1400万印、瓦楞纸板2300万㎡、纸箱2600万套。二期工程:**生产厂房建筑面积15000m2,同步完善厂区地面硬化、给排水、供配电、暖通、消防等公用及附属工程,配套安装瓦楞纸板、彩色印刷、EPS泡沫、塑料包装制品对应的生产机组;锅炉房内新增1台15t/h生物质锅炉。二期投产后可形成生产规模:EPS泡沫800t、BOPP封箱胶带500t、LDPE塑料袋800t、PE打包带800t。全厂劳动定员150人,年工作280天,每天1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

项目占地面积为60亩(40000.2m2),总投资1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46.1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1.22%。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生物质蒸汽发生器(生物质锅炉)产生的烟气采用低氮燃烧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不低于4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生物质蒸汽发生器产生废气排放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2**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燃煤锅炉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50mg/m3,二氧化硫300mg/m3,氮氧化物300mg/m3)。锅炉须使用生物质颗粒燃料,禁止掺烧煤炭、生活垃圾等其他物料。制胶工序投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瓦楞纸箱印刷、覆膜工序与泡沫制品成型、干燥、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后汇合,进入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3)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非甲烷总烃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表1与《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2024年修改单)表4中的较严限值(70mg/m3);苯乙烯、甲苯、乙苯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2024年修改单)表4**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标准限值。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标排放,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18483-2001)表2中型标准要求。

厂界无组织颗粒物须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3);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甲苯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2024年修改单)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界无组织苯乙烯、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新改扩建二级标准;厂区内无组织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限值要求。

(二)落实水、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高盐废水、锅炉强排水及软化系统反冲洗废水经沉淀池(15m3)沉淀处理;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5m3)预处理,办公生活污水经化粪池(80m3)处理。各股废水预处理后混合,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总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 A等级标准,经园区污水管****工业园****处理厂。严格落实《报告表》中的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危险废物暂存间)防渗层渗透系数≤1×101cm/s;一般防渗区(化粪池、隔油池等)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1×10cm/s。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布置于厂房内,采取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噪声防治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昼间≤65dB(A),夜间≤55dB(A))。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废离子交换树脂、生物质燃烧灰渣、生物质锅炉配套除尘器截留粉尘、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等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或综合利用。废机油、废油桶、废活性炭、含油抹布、废油墨桶、印刷机清洁废沾染物及废液分类暂存于危废贮存设施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一般固体废物须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相关标准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相关要求。生活垃圾经垃圾桶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清掏处置,餐厨****政府部门管理要求进行处置。固废处置率须达到100%。

(五)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运营期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中的分区防渗要求。燃料库房周围禁止吸烟、使用明火,配备灭火器等安全设施。设置炉膛熄火联锁保护装置,熄火自动切断进料并强制通风吹扫;定期清理烟道、除尘器积灰;规范锅炉给水水质,定期排污,校验安全阀、水位计、压力表。EPS原料仓库电气设备全部采用防爆型,设置强制通风系统,安装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并与通风系统联动;物料堆垛预留消防通道,远离电气设备。片状氢氧化钠设置独立储存区域,地面采取防渗硬化处理,配套防渗围堰,采用PE塑料容器密闭储存,远离热源、高温区域,储存区域张贴危险警示标识,配备吸附毡、收集桶等应急物资;建立化学品出入库管理台账。严格按照《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按要求开展评估及备案,加强应急物资保障和应急队伍建设,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及培训。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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