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用地转用审核(市审批部分)

审批
浙江-湖州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0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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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地转用审核(市审批部分)
发布日期: 2011-08-01
******局****中心集中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办事须知
项目名称
农用地转用审核(市审批部分)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省实施<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4.《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
5.《****政府批准的城市分批次建设项目用地审查报批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发[2009]20号)。
办事程序
****政府申请→窗口收件→市级国土**部门审核→****政府审批
申报条件
1.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
2.补充耕地资金落实,补充方案合法;
3.用地计划落实,农转用方案合法;
4.土地权属无争议,地类面积准确;
5.征地程序到位,征地方案合法;
6.符合国家供地政策。
申报材料
1.市级国土**部门的用地审查报告;
2.建设用地“一书三方案”;
3.县级国土**部门的用地报告;
4.建设用地分类面积汇总表;
5.指标使用台帐及指标账册;
6.实地踏勘与信访情况表;
7.城市规划部门选址意见或规划许可证及附图;
8.涉及国有河流提供水利部门审核意见;
9.压覆矿产**储量登记书或无压覆矿产证明;
10.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备案表或不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证明;
11.标明项目范围的土地利用现状标准分幅图;
12.标明项目范****规划局部图;
13.草签的征地补偿协议(使用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补偿安置表);
14.征地听证告知书及送达回执;
15.村民代表会议纪要;
16.放弃听证说明(申请听证的提供听证会笔录、纪要);
17.****保障部门确认的社保措施落实情况表;
18.勘测定界报告及勘测定界图(农民建房可不提供);
19.涉及标准农田的,提供标准农田占补的省级确认材料;
20.涉及违法用地的,提供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当事人的处分情况、罚没款收据以及省厅执法监察机构同意补办的确认表。
21.按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有关资料。
下载表格
1.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
2.农用地转用方案;
3.补充耕地方案;
4.土地征收方案;
5.建设项目用地分类面积汇总表。
法定工作日
20日(市级国土**部门审查)
承诺工作日
15日(市级国土**部门审查)
收费依据
1.《****政府关于做好耕地占用税征管工作的通知》(浙政发[2008]38号),《中华人民**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
2.《****政府关于调整耕地开垦费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浙政发[2008]39号);
3.《关于调整城乡非农建设征用土地征集水利建设专项资金标准的通知》(湖政发[1999]123号);
4.《****物价局、****财政厅》(浙价房[1996]431号、[1996]财综165号),《****政府关于第三****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09]48号);
5.《****政府关于调整市区土地指标费收缴标准的通知》(湖政函[2007]127号);
6.《****政府关于同意征收占用标准农田建设成本费的批复》(湖政函[2007]1号);
7.《财政部、国土**部、****银行》(财综[2006]48号),《转发国土**部关于调整部分地区土地等别的通知》(浙土资办[2009]5号);
8.《****政府关于调整**市区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湖政发[2008]55号);
9.以上为**市本级范围内收费政策(不含三县)。
收费标准
1.耕地占用税:50元/平方米;
2.耕地开垦费:32元/平方米;
3.水利建设专项资金:0.9元/平方米;
4.征地管理费:耕地2.94元/平方米(非耕地1.68元/平方米);
5.土地指标费:计划和整理指标经营性用地45元/平方米(其他类建设用地15元/平方米),复耕指标经营性用地105元/平方米(其他类建设用地75元/平方米);
6.标准农田建设成本费:6元/平方米;
7.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48元/平方米;
8.征地补偿费:67.5元/平方米;
9.以上为**市本级范围内收费标准(不含三县)。


933766-24860-41-收费标准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