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改造提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改造提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6年9月2日-2026年9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635-****140
电子信箱:****@163.com
通讯地址:**县**街49号
邮编:2522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改造提升项目 | **县牛角店镇府前街北、**街西 | ****改 | 绿色方园(**)****公司 | ****改造提升项目位于**县牛角店镇府前街北、**街西,本次改建项目改建区域为院内医疗区域,占地面积约 13000m2,拆除现有医疗区域内现有建筑后**。建设集门诊病房、检查、预防接种,康复疗养、医养结合及公卫生为一体的综合楼。总建筑面积 1.26 万平方米。利用现有设备并增加核磁共振、负压急救车、CT 机、腹腔镜、胸腔镜、层流手术室、彩超机、智慧化查体系统、远程医疗服务平合等设备。改造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建****中心卫生院编制床位数在现有 70 张床位基础上增加 137 张,项目建成后全院共设置 207 张床位。项目总投资9965.0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万元。项****改革局备案,备案号:2403-371524-04-01-100562。 | 项目的建设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项目应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本批复要求。 二、项目废水主要为门诊废水、病房废水、检验废水、纯水制备废水、清洁废水、中药熬制废水、职工生活污水、食堂废水、手术废水等,检验废水经中和预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处理后与职工生活污水、门诊废水、病房废水、清洁废水、中药熬制废水、纯水制备废水、手术废水排入院改造后的污水站处理,处理达标后,经市政管网排入东****处理厂。 三、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食堂油烟,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甲烷,煎药废气。 有组织废气:主要为食堂油烟,通过安装油烟净化器对食堂油烟进行处理后,通过高于屋顶 1.5m 排气筒 DA001 排放。废气排放应满足《**省饮食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排放标准。 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未被收集的食堂油烟、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甲烷,煎药废气。建设单位应采取加强车间通风等防控措施确保无组织废气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排放标准。 四、项目****处理站污水泵、污泥泵、空调机组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五、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中药渣、未被患者血液、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隔油池废油、食堂餐厨垃圾、废滤芯。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以及环评的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满足《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 修订)的相关要求。 危险废物:主要是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以及环评的要求委托资质部门转移,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达到《危险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