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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223MA5YNYFN94 | 建设单位法人:杨东 |
| 张愉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区 |
| ******办事处产业大道100号(办公室)4、5层 |
| **油田潼深301井试采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99-陆地矿产**地质勘查(含油气**勘探);二氧化碳地质封存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M7471-M7471-能源矿产地质勘查 |
| 建设地点: | **市**区 涞滩镇两堂村2组 |
| 经度:106.435741 纬度: 30.****072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9-23 |
| 渝(合)〔2025〕7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6-05-19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2000 |
| 235 | 运营单位名称:******集团****公司 |
| 915********08621X1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研究院****公司 |
| 915********8031195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5********5229468 | 竣工时间:2026-04-05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7-1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8-13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
| **橇装回收LNG场站一座,用于回收潼深301井勘探试采期间的天然气,净化处理量20×104Nm3/d,液化处理量15×104Nm3/d。 | 实际建设情况:**橇装回收LNG场站一座,用于回收潼深301井勘探试采期间的天然气,净化处理量20×104Nm3/d,液化处理量15×104Nm3/d。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试采期间回收天然气采用LNG工艺,回收潼深301井试采天然气量20×104Nm3/d,试采天然气依次采用井口集输、脱酸、脱水脱汞、低温液化、酸气脱硫处理后,其中15×104Nm3/d进行液化处理,其余天然气进入燃气发电机橇和余热回收橇为试采站提供能源。 | 实际建设情况:根据调查及建设单位运营资料,目前潼深301井原料气产气量约为16.3×104Nm3/d,商品气产气量约13.3×104Nm3/d。 |
| 实际地质产气情况有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依托原有采气树,设置井口装置,新增水套加热炉橇、气液分离橇、脱水橇、脱酸橇、冷箱、压缩机橇、余热回收橇、燃气发电机橇等橇装设备,试采原料气通过采气树采出至地面工艺管道,经加热节流、分离计量、脱硫脱水、液化后,以LNG形式通过专用槽车外运,设计回收规模为20×104m3/d,其中液化规模15×104m3/d。 | 实际建设情况:依托原有采气树,设置井口装置,新增水套加热炉橇、气液分离橇、脱水橇、脱酸橇、冷箱、压缩机橇、余热回收橇、燃气发电机橇等橇装设备,试采原料气通过采气树采出至地面工艺管道,经加热节流、分离计量、脱硫脱水、液化后,以LNG形式通过专用槽车外运,设计回收规模为20×104m3/d,其中液化规模15×104m3/d。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设1座污水罐(容积25m3),位于井场西侧,生产废水经污水管道收集至污水罐暂存,外运至******公司或其他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处置。 生活污水依托生活办公区(租用的居民房)自建化粪池收集后,用于周边旱地施肥,不外排。 水套加热炉燃烧废气:经设备自带排气筒(1根,高8m)排放; 燃气发电机烟气:经设备自带排气筒(1根,高3m)排放; 导热油炉燃烧废气:经设备自带排气筒(1根,高10m)排放; 放空火炬燃烧废气:放空火炬设置有长明灯,确保放空废气能够燃烧后排放,燃料采用本站净化后的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35m高放空火炬排放; 检修事故放空天然气:经放空系统引至放空火炬(1根,高35m)燃烧排放。 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振、箱体隔声等,压缩机及燃气发电机等高噪声设备四周设双层隔声屏障。 **1间面积18m2的危废贮存间,采取“四防”措施,分类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试采工程300m3事故池,1套放空系统;污水罐区、工艺装置区、硫膏回收装置区、余热回收、柴油发电机区域**0.25m围堰,配套建设导排系统;井场采取分区防渗。 试采结束后拆除相关设施设备,并对临时占地进行复垦。 | 实际建设情况:设1座污水罐(容积25m3),位于井场西侧,生产废水经污水管道收集至污水罐暂存,采用罐车外运四****公司钻井****处理厂处理,达****处理厂。 生活污水依托生活办公区**环保厕所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于周边旱地施肥,不外排。 水套加热炉燃烧废气:经设备自带排气筒(1根,高8m)排放; 燃气发电机烟气:经设备自带排气筒(1根,高3m)排放; 导热油炉燃烧废气:经设备自带排气筒(1根,高10m)排放; 放空火炬燃烧废气:放空火炬设置有长明灯,确保放空废气能够燃烧后排放,燃料采用本站净化后的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35m高放空火炬排放; 检修事故放空天然气:经放空系统引至放空火炬(1根,高35m)燃烧排放。 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振、箱体隔声等,压缩机及燃气发电机等高噪声设备四周设双层隔声屏障。 **1间面积18m2的危废贮存间,采取“四防”措施,分类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试采工程300m3事故池,1套放空系统;污水罐区、工艺装置区、硫膏回收装置区、余热回收、柴油发电机区域**0.25m围堰,配套建设导排系统;井场采取分区防渗。 目前处于试采期,待试采结束后拆除相关设施设备,并对临时占地进行复垦。 |
| 根据实际情况,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处理措施产生变化,但均得到妥善处理,无新增环境影响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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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水套炉、导热油炉燃烧废气排气筒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58-2016)及第1号修改单中影响区燃气锅炉相关排放限值 | 已建 | 验收监测一次 |
| 1 | 使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燃气发电机设置降噪厂房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 已建 | 验收监测一次 |
| 1 | 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站场的危险废物贮存点,及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硫膏将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回收利用。 | 目前,潼深301井试采时间较短,运行至今未进行检修,故暂未产生胺过滤器滤芯、胺活性炭、废分子筛、脱汞活性炭、脱汞过滤器滤芯以及含油固废等生产固废。试采站场内已按环评要求设置了危废暂存间,后续生产固废产生后,将严格按照环评要求,经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及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由于项目运营时间较短,本项目硫磺回收单元尚未产生硫膏,目前硫膏暂存间仅储存部分硫膏吨袋,后续产生硫膏后,与吨袋密封后在硫膏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危废资质单位处置。 本项目试采期间值守人员居住在活动板房内,生活垃圾主要依托周边设施收集处置,站场内值班室、会议室均设置了垃圾桶,站内少量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
| 1 | 使用符合规范的管道、阀门等;进出站设自动切断阀,站场设置自动控制系统;设置可燃气体监测报警器等监控设备;污水罐正常工况下保留一定容积空余;废水、固废转运过程做好转运台账,严格实施交接清单制度;合理规划转运路线;落实应急演练制度。 | 项目已按环评要求落实了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编制了应急预案并已备案,项目运行至今未发生环境风险事故。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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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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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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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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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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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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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