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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产清算案 关于公开比选审计机构的公告 ****法院于2026年5月2日作出(2026)川0183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聆澜青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6年7月17日作出(2026)川0183破3号决定书,****事务所担任****(以下简称“管理人”),康健忠为负责人。 为顺利推进破产清算程序,管理人依法公开比选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向各社会中介机构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公司(以下称“债务人”)成立于2010年5月18日,****管理局注册登记,法定代表人为冯有贵,注册资本为3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4147357,企业注册地址位于****工业园区羊纵一线二十一号,经营范围包含:生产、销售:家具。 二、审计工作内容及要求如下 (一)接管与清理:根据管理人授权,接管并清理债务人账册等财务资料; (二)全面财务审计:截至破产清算受理之日,对债务人的全部出资、资产、债权、债务及所有者权益等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三)行为核查:核查债务人及投资企业是否存在: 1.《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或第三十三条规定之可撤销或无效行为,以保障破产企业资产安全及债权人合法权益; 2.核查债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利用职权获取非正常收入或侵占企业财产等情形; (四)协助债权审查:协助管理人完成债权审查工作; (五)税务事项:协助管理人办理债务人的涉税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报税、办理税务注销等。 (六)列席****法院、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的咨询,负责报告内容的解释工作。 注:具体工作内容最终以管理人书面委托为准。 三、参与比选的资格条件及评审 (一)参与比选机构的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2.编入最****人民法院****法院中介机构名单的中介机构; 3.具有承接本次审计需要的资质,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执业资质证明文件; 4.参选机构派出人员应具备技术职称、资格证书需满足本项目服务要求; 5.熟悉企业破产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参选机构近三年内承接过企业破产案件的审计工作,具备破产案件工作经验; 6.与本案不具有利害关系,即近3年未向债务人提供过服务; 7.参选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近3年没有不良记录; (二)管理人的评审标准 1.具备以上资质条件的参选机构为合格评审对象; 2.为确定有相关资质经验的机构提供服务,采取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分,评分要素包含(1)资质等级;(2)服务方案;(3)团队成员;(4)过往业绩;(5)服务报价。 (三)评审方式 管理人按照参与比选的各机构提交的比选资料中记载的各项要素,汇总选出综合得分最高的机构作为中标机构。 四、服务费用 (一)综合考虑本项目的资金情况和项目工作量等,本项目的审计机构服务费最高限价为25万元。 (二)参选机构的报价为完成委托事务的全部包干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服务发生工作人员的费用、交通费、差旅、税费等; (三)债务人目前破产清算程序中,委托合同所约定的审计费用列入破产费用,根据破产案件的****法院批准后予以支付。 五、需要提交的材料 参与本次比选工作的中介机构需按照如下清单提供材料(一式三份),以备管理人比选评定: (一)报名材料封面及目录; (二)有效的审计机构执业许可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审计机构项目组成员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人民法院司法中介机构名册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审计机构资质等级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项目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基本情况、本机构参与大型企业破产案件工作经验、项目现场负责人破产案件工作经验、项目团队人员组成、本项目的工作计划和安排、报价等)(原件加盖机构公章); (八)业绩证明文件; (九)报价方案; (十)与本案没有利害关系的承诺(原件)。 (十一)具有良好的资信和社会公信力,且近三年内无违法违纪行为的申明(原件)。 (十二)参选机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六、比选方式 (一)报名结束后,管理人将组织相关人员按照评审标准进行评选; (二)确定中标的审计机构后,管理人在**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异议期一个工作日。 (三)公示异议期满,无人提异议的,管理人将与中标的审计机构签订正式委托合同。 七、特别事项说明 (一)鉴于本项目案件较为复杂,本次参与比选机构报名前,****公司状况,必要时应当与管理人就债务人基本情况以及本公告相关要求进行沟通,并根据本案实际情况编制工作方案。 (二)本次比选择优确定1家中选服务机构,同时确定1家备选机构。若有效参选机构仅1家且符合全部资质条件,管理人可直接确定其为中标机构;若参选机构均不符合要求,管理人将重新组织比选。 (三)本次比选不适用《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管理人对比选内容有最终解释权,且有权就比选内容进行补充、变更。 八、报名方式 (一)材料递送方式,将材料密封后直接向管理人提交或邮寄; (二)报名起止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9月7日17:00时止; (三)管理人通讯地址:**市**区府青路二段2号凯龙财富大厦20楼;联系人:王松林,联系电话:189****0120。 九、公告发布 管理人通过**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遴选审计机构的公告。 **** 2026年9月1日
附件
森悦-关于公开比选审计机构的公告.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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