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坦洲镇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审批
广东-中山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0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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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发改坦洲投审〔2026〕12号

**市****统计局关于**市坦洲镇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贵单位报来“**市坦洲镇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府〔2026〕32号)、《****政府关于印发**市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府〔2019〕86号)等有关规定,依照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政府同意,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优化城市住房保障、补齐民生保障短板,按照《****政府关于印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政府投资类)的通知》(中府函〔2019〕99号)规定,结合《**市坦洲镇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审查报告、项目用地及规划选址意见等审查意见,同意建设“**市坦洲镇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项目代码****,项目单位为****。
二、项目建设地点:**市坦洲镇德溪路旁。
三、项目建设内容:**保障性租赁住房2栋及公建配套1栋,总建筑面积约为27377.25平方米,其中:总计容建筑面积21616.25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19454.63平方米,公建配套建筑面积2161.62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地下车库)5761平方米。项目住宅总户数400户,容积率2.50,建筑密度20%,绿地面积2593.95平方米,绿地率30.00%,小汽车总停泊位120个,配套充电桩24个。
四、项目总投资额17985.47万元,建设所需资金由镇财政与企业自筹共同解决,积极争取专项债、政策性金融工具等资金支持。
五、项目单位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严格按照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投资规模和建设规模进行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初步设计确定的投资规模、建设规模不得超过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概算总投资额不得超过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估算总投资。
六、当项目概算投资(送审概算投资或审核概算投资)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估算投资时,需按照中府〔2026〕32号和中发改投资〔2019〕234号文件的规定办理。
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节能篇:项目运营期年综合能源消费量308.51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煤炭消费量0吨,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年第31号令)规定标准,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请项目单位在设计和建设阶段,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实现节能目标。
八、项目单位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在完成项目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林业等相关行政审批手续,并与建设用地权属人协商一致后,才能动工建设。
九、项目的招标投标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执行(招标核准意见见附件)。
十、请项目单位依据本批复编制初步设计,待审查通过后,项目概算书报我局审批。
附:**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市****统计局

2026年9月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办公室、****分局、投****事务中心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门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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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工程
监理 核准 核准 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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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材料
其他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一、依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及相关规定,核准项目“设计、建筑工程、监理”全部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公开招标。二、请按照规定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cn)发布有关招标投标信息。三、项目代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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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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