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珠海市斗门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富山工业园东方重工码头运输道路用地)成果的公告

审批
广东-珠海-斗门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0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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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区城镇建设用地规****工业园**重工码头运输道路用地)》成果的公告
发表时间:2026-09-02 11:29

为切实做好城镇开发边界和规划新**镇建设用地管理工作,根据《******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和《******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5〕2号)等要求,我分局组织编制了《**市**区城镇建设用地规****工业园**重工码头运输道路用地)》(以下简称《方案》),《方案》于2026年8月26******局批准,现按照相关要求对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情况进行公告:

一、使用新**镇建设用地规模的原因

根据《**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市应加快建成珠**西岸核心城市和沿海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典范,要建设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重要**,加快建设深水航道和疏港交通基础设施,发展“**联运”、“海铁联运”。富山工业园**重工码头项目可强化高栏港物流节点的功能,为港区后方装备制造、新材料等临港产业提供物流支撑。新增规模是解决项目配套道路建设用地保障的必要前提,有助于提升**港整体通过能力,是打造区域航运枢纽的关键组成部分。

二、使用新**镇建设用地规模的情况

《方案》落实地块面积合计0.0651公顷,共1个落实地块,****工业园二围片区,****基地西侧,均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

本次落实地块均不涉及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相关空间,不涉及矿业权(探矿权、采矿权)。符合城市蓝线、城市绿线、城市黄线、城市紫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等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线的管控要求。

三、****规划局部图

见附图。

四、对土地利用调控指标的影响

新**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后,**区耕地保有量不减少、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变,**区城镇开发边界内已实际使用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增加0.0651公顷。

五、公告方式

******局网站上公告,同时在项目涉及的****公司雷蛛垦区、****政府公告栏张贴公告。

附件:1.落****规划局部图

2.落****规划局部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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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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