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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十漫项目保通工程劳务**单位征集洽谈公告》(以下简称“洽谈公告”)的相关规定,现对洽谈公告做出如下澄清。本补遗书是对洽谈公告及附件的补充和修改,效力优先于原洽谈公告及附件。本补遗书正文共 1 页,请各位供应商注意是否完整。补遗书内容如下:
一、澄清修改:
1、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近5年承担过1个高速公路保通导改施工业绩”修改为“近5年承担过1个高速公路保通工程业绩”。
2、洽谈人员“由****相关人员、项目部管****小组,谈判小组至少3人及以上单数。****公司法人****公司副总经理且具备相应业务能力)和项目实施人员”修改为“项目部管理层代表、分公司管理层、****工程部副职以上、建设****管理部(总工办)、****管理部****中心,****公司法人****公司副总经理且具备相应业务能力)和项目实施人员。”。
3、洽谈公告中涉及的上述内容均作相应变更和调整,其他内容不变。
采购人:****
采购代理:****
202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