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名称:**市低效用地再开发规划研究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中标(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省**市淮河大道北段185号
中标(成交)金额:94800.00元
四、 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市低效用地再开发规划研究项目 服务范围: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要求、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约定、采购人的要求以及采购合同等相关约定承担本项目。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提供研究报告,****管理部门要求,及时配合完成审查等工作。 服务标准:合格,我公司完全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2.金额:成交价的1.5%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人(成交供应商)承诺的业绩:
| 序号 | 业绩名称 | 合同甲方 | 合同乙方 | 合同签订时间 |
| 供应商业绩 | ||||
| 1 | **市KF-03单元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 |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 2021.9.13 |
| 2 | **XH-16单元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 **市建设****公司 | **** | 2022.9.30 |
| 3 | **市**老洲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2-2035 年) | ****人民政府 | **** | 2022.7.27 |
| 4 | **市**区顺安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023-2035 年) 编制项目 | 铜****人民政府 | **** | 2023.****.7 |
| 5 | **市JQ-01、TG-06和TG-08 单元详细规划编制项目 | **铜冠地质****公司 | **** | 2024.****.22 |
供应商对中标(成交)结果有质疑的,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关于采购文件中非通用条款部分方面及评标结果的质疑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关于采购文件通用条款部分以及采购程序方面的质疑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由代理机构作出回复。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起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林业局)
地址:**市**区**大道北段1030号(**大道与杨村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0562-****129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址:**市翠湖一路德林世家4#楼3层
电话:187****2800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工
电话:187****2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