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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区****路贯通工程)》(以下简称《方案》)已于2026年8月26******局审核同意,根据《******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和《******厅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和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报批材料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5〕1361号)的要求,现将《方案》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使用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原因
“**区****路贯通工程”位于**区庵埠镇与彩塘镇交界处、****路(彩文路至庵凤路),路段全长约1443米。本项目属于城镇市政道路工程项目,范围已全部纳入**区城镇开发边界。由于项目用地中有1.8425公顷不符合《**市**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的规划城镇建设用地,因此需落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
二、落实使用情况
本《方案》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拟落实规划新**镇建设用地规模1.8425公顷,涉及调入地块共2个,地块编号为NLS01、NLS02,位于庵埠镇莫陇村、溜龙村。
三、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线管控要求
根据现行《规划》及“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本《方案》调入地块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不涉及《规划》城市蓝线、城市绿线、城市黄线、城市紫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等控制线,符合管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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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3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