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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供应商∶**丰****公司
地址∶**市**区民族大道82号嘉和﹒**之都10层1020号房
邮编:533000
联系人∶ 黄菊妹 联系电话∶187****9226
我中心于2026年8月28日收到质疑人递交的关于“****宿舍楼3及教学楼2空调设备采购(重)(项目编号****)”的质疑函,****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小组未按照采购文件约定对成交供应商超低报价开展异常低价审查程序,评审程序存在违法违规,成交结果的产生过程****政府采购相关法规要求。中标供应商****在其响应文件中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按投标文件要求不低于报价平均值的65%;但该公司存在低价中标行为。标书代写
质疑答复:经核实,****小组根据采购文件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三)符合性审查第4点:“****小组在评审中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6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标书代写
如质疑供应商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依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财政局投诉。****政府采购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附件信息:
关于****宿舍楼3及教学楼2空调设备采购(重)的质疑答复函.pdf (677.5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