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开时间:23分钟前 | 公 开 人:****事务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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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8日,****人民法院作出(2026)陕07破申1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公司对****(以下简称“****公司”)破产重整的申请。 2026年5月19日,****人民法院作出(2026)陕07破20号决定书,****事务所为****破产重整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加快推进本案破产重整进展,实现债务人经营价值最大化,管理人依据《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现就招募事宜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公司成立于2004年1月12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股东为****公司,持股比例100%,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6********2437641,公****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地为**省**市**区圣水镇,法定代表人为李晖。****公司经营期限为2004年1月12日至无固定期限,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材料、包芯线系列产品、汽车零配件及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锌及其合金的生产、销售;机械设备、健身器材及包装容器的设计、制造、销售;机械产品、机电产品、五金工具的销售;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的销售及相关技术转让和业务咨询;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业务;非金属材料、化工材料的生产销售;汽车维护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出****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工业硫酸的生产、销售(有效期至2027年9月27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工商登记状态为开业。 (二)经营业务介绍 公司拥有锌冶炼、钙冶炼两条主生产线。 1、钙生产线 金属钙生产线始建于1973年,是国内唯一采用熔盐电解法工艺制备高纯金属钙的生产商,也是全球采用液体阴极法熔盐电解工艺两家生产企业之一,在国内电解钙市场占有率100%,且为我国核领域指定唯一钙产品供应商。同时还为美国、加拿大、巴西、欧洲、韩国、日本等全球使用商提供高品质的金属钙及钙系列合金产品,多年来一直位列**市出口创汇前列。 采用液体阴极法熔盐电解工艺制备的金属钙产品,独具活性强、纯度高特性,主要应用于核工业还原剂、稀土提纯、医药化工、蓄电池材料和特种钢精炼剂等领域。现年产钙锭、钙块、钙粒、钙屑、钙铝合金、精钙等多品类产品约1500吨,年利润300万元,年产值5000多万元,年创汇约300万美元。 2、锌生产线 锌冶炼生产线于2011年9月建成投产。为适应国家环保政策调整,2021年公司对锌冶炼原采用的高温高酸黄钾铁矾浸出工艺进行技改。技改完成且渣处理生产线投产后,由于生产运行成本较高,企业亏损严重,经报上级批准后,锌冶炼生产线自2022年7月起停产至今。 (三)债务人资产负债情况 2026年8月25日,****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华会审字(2026)0984号审计报告,经审计以2026年5月18日为基准日,债务人的资产为475,345,645.64元,负债为1,206,661,436.49元。 2026年8月28日,新兰特房****公司分别出具新兰特评报字【2026】第590号资产评估报告,以2026年5月18日为基准日,债务人的资产市场价值为59,155.17万元。 二、重整投资人的资格条件 有意向参与本案的重整投资人,应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成立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其或其关联方具备铅锌矿冶炼相关背景或历史业绩。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较高的社会责任感,能够为偿债计划提供担保; 3、重整投资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过去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人员名单; 4、重整投资人按招募要求缴纳重整保证金且提交报名参选材料后方具备参与重整的遴选资格。 三、招募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期限 1、报名方式: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在报名期限届满前将报名参选材料现场递交或快递邮寄至:**省**市**区圣水镇****,联系电话181****9688,联系人:芦小银。 2、报名期限:自本招募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0月31日。 (二)提交报名材料 1、《参与重整投资意向书》; 2、意向重整投资人简介,内容包括:投资人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资产负债、资金实力等信息;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载明受托人姓名、联系方式、职务、授权范围等)、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意向投资人详细联系方式(地址、电话、邮件等); 4、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能够反映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的报表(包括资产负债、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现金流量等); 5、征信报告、注册资本实缴出资证明文件以及资产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文件; 6、****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人员名单的证明资料,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承诺函。 上述报名材料应提供正本一式两份,每份均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和骑缝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章。 (三)缴纳报名保证金 向管理人报名并提交参选材料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在报名期限届满前向管理人缴纳人民币500万元(大写:伍佰万元整)的保证金。 管理人指定的保证金收款账户如下: 账户名称:****破产重整管理人 开户行:****银行****公司****分行 账号:961********0981291 (四)资格审查 管理人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通过的,即为通过资格审查。管理人将审查结果及时告知意向投资人。 (五)尽职调查 对于缴纳报名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与管理人签署《保密协议》,根据管理人的安排对债务人开展尽职调查。调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实地调查、资料查阅等方式,管理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开放相关尽调资料并协调债务人积极配合。 (六)提交重整投资方案 意向投资人应在报名后30日内向管理人提交书面《重整投资方案》,重整投资方案应包括投资总额、资金来源、偿债方案、继续经营方案、职工安置方案、出资人权益调整等内容。《重整投资方案》须装订成册,一式两份,《重整投资方案》应当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 (七)遴选及确定重整投资人 为保证债务人重整成功,管理人将以意向投资人的资金实力作为确定重整投资人的首要考察因素,其次管理人将依据各意向投资人的企业规模、经济实力、社会声誉、重整方案的条件等内容,通过商业谈判或竞争性遴选等方式,最终确定正式的重整投资人及备选重整投资人(如有),具体遴选规则另行通知。 (八)签订重整投资协议 经遴选确定的正式投资人应于接到管理人中选通知后规定期限内与管理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重整投资协议》签订后,先前缴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重整投资协议履约保证金。 重****法院裁定批准后,各方应按照相关协议及重整计划的内容履行。 (九)保证金退还 1、意向投资人未被遴选为重整投资人,需交还从管理人处取得的全部资料,并书面承诺对已知晓的信息予以保密,管理人将在公布重整投资者遴选结果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未获选的意向投资人全额退还其缴纳的保证金本金(不计算任何利息、资金占用费等)。获选的意向投资者缴纳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投资保证金。 2、重整投资协议履约保证金的退还 若重整****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债务人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管理人将于裁定进入清算程序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投资人重整投资协议的履约保证金本金(不计算任何利息、资金占用费等),具体事项另行在重整投资协议中约定。 (十)意向投资人保证金的没收 意向重整投资人出现下列情形,管理人将没收其缴纳的保证金,并保留对其追究责任的权利: 1、被确认为正式投资人后主动声明放弃重整投资人资格或期限内不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 2、被确认为正式投资人且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后,无故退出或不按《重整投资协议》履行义务; 3、意向投资人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资料; 4、意向投资人未能遵守《保密协议》的相关约定。 四、声明事项 1、意向投资人参与招募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2、本招募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管理人有权根据破产案件进展合理调整招募进度,包括决定继续、终止或重新开始重整投资人的招募。 3、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投资人,本招募公告之内容对全体意向重整投资人平等适用。 4、本招募公告的编制目的是让意向重整投资人对债务人情况有所了解,公告所述信息未必完整描述债务人资产的实际状况及瑕疵情况,并不替代意向重整投资人的尽职调查,也不代表管理人的确认或承诺。 5、意向重整投资人决定参与招募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理解破产重整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知晓重整投资人在提供资金外可能尚需承担的其他有关责任和义务,提交报名参选材料即视为对本次重整投资人招募程序完全确认并同意承担所有风险。 6、本招募公告内容系招募文件的一部分但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仅作为参考资料适用。 特此公告。 ****破产重整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八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