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工[2026]第18号
****政府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 1 (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规划指标要求 | |||||||||||
|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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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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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率(%) | 出让年限(年) | 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万元) | 增价规则及幅度 |
| **** |
****开发区生态大道以西、纬四路以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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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997.8 |
工业/二类工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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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容积率 ≤ 2 | 建筑密度 ≤ 50 | 建筑限高 ≤ 24 | 20 ≤ 绿化率 | 30 | 517 | 2582 | 30 (万元) |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市**区双龙大道1200号,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地块编号:****;
报名时间:2026年09月23日09时00分至2026年10月08日10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6年09月23日09时00分至2026年10月08日10时00分;
挂牌时间:2026年09月23日09时00分至2026年10月10日10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竞得人不得建设"两高一资"类和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禁止用地项目目录》的工业企业。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1)该地块为带规划设计方案挂牌出让,竞得人须按**市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定意见书(宁规划**审字〔2026〕08329号)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期在符合规划条件的情况下,竞得人可以调整规划设计方案,并按程序报批。 (2)该地块不得分割转让、分割抵押,可整体转让、整体抵押;地块内所建建筑不得分割销售、分割转让、分割抵押;如需整体转让,须****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书面同意。 (3)该地块可兼容非生产服务用途(含行政办公、生活服务)占地比例不超过项目用地的7%,建筑面积比例不超过地上建筑总量的15%。兼容设施按工业用地管理、登记。 (4)该地块建筑产业现代化方面的意见以****建设局出具的《关于征求****开发区生态大道以西、纬四路以南地块建筑产业现代化方面意见的复函》为准。 (5)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并****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全程监管。 具体出让条件详见地块挂牌出让文件。
八、****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市**区双龙大道1200号
联系电话:(025)****8051
联系人:陈秀飞
开户单位:**** 开户行:交通银行****路支行 账号:320********3000556449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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