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农场城镇道路非机动车道建设项目(招标项目号: ****) 已由 第十三师新星市发展改革委 以师发改〔2026〕103号批准建设,****政府,招标人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生产建设兵团﹒十三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农场
3.项目工程规模:**非机动车道12条,总长度22.69千米,道路等级参考城镇支路,设计时速为20千米/小时,非机动车道3.5米、4.0米和4.5米,路面结构形式为沥青混凝土路面。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非机动车道路基、路面及相关附属配套工程。
4.标段工程规模
(1) ****001001 ****农场城镇道路非机动车道建设项目,【标段工程规模】:**非机动车道12条,总长度22.69千米,道路等级参考城镇支路,设计时速为20千米/小时,非机动车道3.5米、4.0米和4.5米,路面结构形式为沥青混凝土路面。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非机动车道路基、路面及相关附属配套工程。
5.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 ****001001 |
****农场城镇道路非机动车道建设项目 |
**非机动车道12条,总长度22.69千米,道路等级参考城镇支路,设计时速为20千米/小时,非机动车道3.5米、4.0米和4.5米,路面结构形式为沥青混凝土路面。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非机动车道路基、路面及相关附属配套工程。(设计图纸、预算编制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
305 |
投标人条件:1、资质等级及范围: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及等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由企业承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施工项目)。3、业绩要求:近三年(自2023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时间为准)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不得少于1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是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候选人公示(或中标结果公示)、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文件。4、财务要求:近三年(2023年度、2024年度、2025****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公司如不能完整提供三年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现有的财务审计报告并附情况说明加盖申请人公章)。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6、其他要求:申请人在中标后须在兵团建筑业监管信息化工作平台完成注册备案报送(http://49.****.70:8025/dtjg/frame/xjbtbasedata/newbasedatazh/pages/default/publicity.html)。标书代写
四、投标须知注:投标单位须办理手机移动CA数字证书或介质CA数字证书,通过APP扫码或插入介质CA数字证书后,登录兵团公共**交易系统填报基本信息,信息审核后在兵团公共**交易系统领取招标文件。电子标服务
五、招标文件获取1.领取时间:2026年09月03日 00时00分至 2026年09月08日 23时59分
2.领取方式:在兵团公共**交易平台领取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答疑文件获取栏目。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3日 10时30分标书代写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兵团公共**交易平台。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1.开标时间: 2026年09月23日 10时30分
2.开标地点: 兵团公共**交易平台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
八、其他说明受理异议的渠道及方式:通过兵团公共**交易平台在线提出
根据《****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19〕41 号)相关规定,各交易主体可通过电子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鼓励交易主体采用电子保函替代现金缴存各类保证金。 如在电子保函申请、使用、查询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可致电技术支撑单位咨询,联系电话:0512-****8553、0991-****613。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兵团公共**交易平台、**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政务网
十、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建设局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902-****080
十一、联系方式招 标 人:****
地 址:****农场
联 系 人:吾守尔﹒塔里甫
电 话:135****3569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天**路瑞华大厦19楼1901号
联 系 人:钟敏
电 话:181****7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