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号: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市**区华一路15号C栋2-10#
中标(成交)金额: 折扣或折扣率:6.7
| 食堂食材配送货物采购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服务期为1年,供货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且双方无异议,可续签1年 | 详见招标文件 |
包1:刘德龙,李中英,尹腾龙,陈昌国,雷春艳,周若琰(采购方代表),蒋金玲(采购方代表)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要求
代理服务费总计:60800.0元
包号:1
| **** | 29.1 | 40.86 | 25 | 94.96 | 1 |
注:商务总得分中包含有政策分数(如有)
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财政局《****政府采购标后管理的通知》(两江财发〔2026〕163号)要求,对投标人进行标后查验。
一、****公司(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存在如下问题:
1、该企业提供的食品溯源“蔬**生鲜ERP系统软件”的《续费协议》中,甲乙双方约定“3.1本协议须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生效”,但协议签署栏双方均未签字(《民法典》第490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第502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该企业提供的食品溯源“蔬**生鲜ERP系统”的增值服务协议显示,该系统的溯源功能于2025年1月22日开通。协议第2.2条明确:“首次**期满,后续产品需要按年收取费用,甲方如需续约,需在首次**到期前支付下一年度费用。付款后,本合同效力延续至续约的**期满,往后以此类推。”该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只提供了首年开通溯源功能的付款发票,未提供通溯源功能续费发票及资料。
综上所述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食品安全溯源体系相关证明材料,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二、****商贸有限公司(第三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存在如下问题:
该企业提供的食品溯源“观麦SaaS软件”在原有主体服务合同基础上,于2023年3月签署《补充协议》新增食品溯源功能,但仅提供了2022年7月的溯源系统支付发票,未提供2023年3月补充协议签署后的支付发票。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食品安全溯源体系相关证明材料,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财政局备案,拟依序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采购经办人:周老师
采购人电话:023-****9272
采购人地址:**市两江新区双凤路248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经办人:汪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023-****7155
代理机构地址:**区地产大厦一号楼9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老师
项目联系人电话:023-****7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