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湾**秋月苑、**新苑、龙津公寓等3****停车场**经营服务项目的成交公告
内容: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福湾**秋月苑、**新苑、龙津公寓等3****停车场**经营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镇联建路39号联建新苑四区4号、5号楼01配套用房三层店面
成交金额:
| 车位成交固定使用费 (元/月/车位) | 车位成交固定使用费 (元/月) | 超出车位固定使用费部分额外收益成交比例(榕发物业) | 超出车位固定使用费部分额外收益成交比例 (供应商) |
| 35 | 22085 | 20% | 8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名称:福湾**秋月苑、**新苑、龙津公寓等3****停车场**经营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福****停车场、****停车场、****停车场。
服务要求:****停车场管理细则,组织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完善车辆登记资料,规范收费程序,建立收费档案。
服务时间:合同期限自成交供应商进场之日起至2028年6月19日止,进场之日以采购人的进场通知书为准。若成交供应商逾期进场,合同期限不顺延,逾期超过15日,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服务标准: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榕发改价格〔2022〕64号)文件要求进行收费,使用税务统一发票。
五、评审专家名单
邱勤、范弘达、周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成交供应商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成交金额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向成交人收取,收费标准:中标金额100万元以内按照1.5%,100万元-500万元以内按照0.8%(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成交人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以现金、转账、电汇等付款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
****银行账户:
开户名:****
开户行:****营业部
账号:591********0601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7288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3家供应商的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2)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为92.72 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闽江大道200号**大厦五层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91-****38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福马路45号闽古屋4号楼2、3层
联系人:陈韦楠、李飘、李灵
联系电话:0591-****6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