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9月1日我局拟对****破碎站改扩建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1日-2026年9月3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7489(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省**市顺****东路21号
邮 编:113006
一、项目名称
****破碎站改扩建项目
二、建设地点
**省**市**区哈达镇富尔哈村
三、 建设单位
****
四、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英瑞****公司
五、 项目概况
****拟投资300万元建设“****破碎站改扩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一条破碎生产线,车间全封闭(建筑面积780m2);产品库全封闭(占地面积2000m2)、原料堆场(占地面积1440m2);**车辆清洗平台;其他公用工程、储运工程依托原有。
建设规模:新增生产镁石粉3.9万t/a、建筑石粉9.1万t/a;合计生产镁石粉6万t/a、建筑石粉14万t/a。
废气
本项目破碎、筛分产生的颗粒物,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排气筒(DA002;高15m)排放。
原料堆场设置严密围挡,围挡高于原料堆放高度,顶部设置防雨棚,其余部位防尘网覆盖,所有原料全部堆放在原料场,厂内不进行零散堆放。原料堆场至上料口上方设置防雨棚,两侧防尘网严密围挡,铲车上料过程封闭,不露天作业,厂内洒水抑尘。上料机周边封闭,仅留上料进口,上料口安装喷淋系统洒水抑尘。产品通过全封闭式传送带运至全封闭产品库,所有产品全部堆放在产品库,厂内不进行零散堆放,产品装卸均在产品库内进行,门口安装喷淋系统。厂区出入口设洗车平台,运输车辆苫盖全封闭。禁止物料露天堆存。
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尺寸1.2m×1.2m×2m)沉淀后循环使用;初期雨水经雨水收集池(容积50m3)收集、沉淀后用于洒水抑尘。
噪声
运营期厂房封闭,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
固体废物
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地面沉积灰、初期雨水池污泥经过收集暂存在一般固废暂存间(建筑面积20m2),定期外售;废布袋由厂家定期更换回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地下水及土壤
本项目按规范进行分区防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