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残疾儿童康复人才队伍建设,重点提升孤独症康复教师专业素养、实操能力与规范化服务水平,夯实全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质量,规范孤独症康复教学服务流程,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相关要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面向社会公开邀请服务机构承接**市康复专业教师规范化培训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市康复专业教师规范化培训项目(孤独症)
二、实施单位
****
三、项目实施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全部培训完成、考核结束、资料验收归档完毕。
四、项目规模及资金预算
1. 培训人数:50人,主要面向全市各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孤独症康复在岗专业教师,兼顾智力、肢体等其他类别康复教师。
2. 项目预算资金:人民币60000元(大写:陆万元整),为总价包干费用,包含师资授课费、场地费、食宿费、资料印制费、考核费、会务后勤、影像资料留存、项目总结归档等所有项目实施相关费用,市残联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五、主要服务内容及工作要求
本项目以孤独症康复教学规范化为核心开展专项培训,高标准完成本次规范化培训全部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1. 编制专项培训实施方案。结合**市孤独症康复教师能力现状、省级康复大赛标准及行业最新规范要求,制定针对性强的孤独症康复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课程计划表、考核细则,报市残联审核通过后实施。
2. 组织开展孤独症专项规范化培训。重点围绕孤独症儿童基础理论、精准评估技术、个别化教育计划(IEP)制定、情景教学、问题行为干预、社交沟通训练、康复档案规范、课堂标准化管理等核心内容开展系统化培训;同步覆盖残疾儿童康复政策法规、服务质量安全、师德师风等通用内容。择优聘请省内资深孤独症康复专家、行业骨干教师授课,贴合赛事及日常教学需求,保障培训专业性、规范性、实用性。
3. 严格过程管理。建立参训教师台账,落实签到、课堂管理、学习督导,完整留存培训现场照片、视频、课件、学习记录、课堂实操演练记录等全过程资料。
4. 组织结业考核与成果认定。结合孤独症康复实操、理论知识统一组织结业考核,对考核合格人员建立结业名册,汇总培训成果,全面提升我市孤独症康复教师整体执教水平与参赛能力。
5. 项目收尾与归档。培训全部结束后,按时提交项目总结报告、全套培训台账、师资资料、考核资料、影像资料等完整验收材料,****残联完成项目验收、资料归档工作。
六、承接主体资格条件
1. 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机构管理制度健全、财务规范。
2. 具备孤独症儿童康复、特殊教育、康复师资专项培训相关服务经验,拥有稳定的孤独症康复专业师资团队和组织实施能力。
3. 信用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失信惩戒记录、无安全生产事故及行业不良执业记录。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报,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七、申报提交资料(全部加盖公章,纸质一式三份+电子版)
1. 项目承接申报书(含详细孤独症专项培训服务方案、实施流程、师资介绍、培训保障措施、项目报价明细);
2. 法人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委托办理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 孤独症康复师资培训、康复教学指导同类业绩证明材料;
5. 机构信用承诺书。
八、遴选方式
****小组,对申报机构资质、孤独症专项培训服务方案、专业能力、项目业绩、报价合理性、服务保障能力等进行综合打分、择优确定承接单位。申报截止后,经资格审查,有效响应承接机构为3家的,****小组综合打分,择优确定承接主体;有效响应承接机构不足3家的,本次遴选终止,重新发布公告组织遴选。
九、申报时间及递交方式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申报,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9月2日-9月7日(逾期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十、其他事项
1. 申报机构须确保所提交资料真实、合法、有效,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申报及承接资格。
2. 项目****残联监督、管理和考核,承接机构须严格按照审核通过的孤独症专项培训方案及合同约定完成全部服务内容。
3. 本项目未尽事宜由****负责解释。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汪媚
联系电话:0731-****7718
联系地址:**市**区长**路320号 4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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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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