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发展-通用服务品类部-物流公司国际工程天津地区汽车吊服务专有协议-20260902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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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公司国际工程**地区汽车吊服务专有协议)的采购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包

名称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时间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备注

1

物流公司国际工程**地区汽车吊服务专有协议

物流公司承揽中海油系统内**地区吊装作业服务,因自有车辆不足,需就此项目提出采购需求。供应商按照要求提供**地区吊装作业服务,需提供汽车吊装卸服务(含起重工)。汽车吊车型包含25吨汽车吊、50吨汽车吊、70吨汽车吊、80吨汽车吊、100吨汽车吊、160吨汽车吊、200吨汽车吊。服务期3年,工作内容详见附件。

2025年9月

1、业绩要求:

1.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具有2个吊车服务业绩合同,且累计结算金额不少于500万元。标书代写

2.投标人须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合同和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应有双方签署或盖章)、服务内容及服务验收证明材料。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框架协议/费率合同,除提供年度协议/框架协议/费率合同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完工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框架协议/费率合同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框架协议/费率合同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4.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2、车辆要求:

1)投标方提供的车辆须车况良好、资质完备、保险齐全,具备国家法律规定证件及年审手续,并符**业地区的环保排放标准,须有定期检验报告。

2) 要求投标方自有汽车吊数量至少11台,须提供自有汽车吊证明文件,包括行驶证、产权证、第三者保险单、有效的起重设备年度检验报告等。

3)投标方应提供书面承诺:

A. 投标方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主供应商提供各车型(符合本项目所需车型即可)总数不得少于18台(套)自有吊车的备案资料,辅供应商提供各车型总数不得少于12台(套)自有吊车的备案资料。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或提供资料不满足本项目要求,招标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投标方违约责任(招标方将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B. 所提供资料包括:行驶证、产权证、第三者保险单、有效的起重设备年度检验报告等。提供的行驶证、产权证等证件上单位名称和投标方保持一致。

C. 投标方所提供服务车辆须是自有车辆,且专用于招标方使用。

D. 投标方应根据招标方实际使用需求提供相应车型提供服务。合同执行时,投标方每日报备次日可用车辆**,且数量不低于以上备案数。

E. 合同执行时,投标方每日报备次日可用车辆**,且数量不低于以上备案数。

3、人员要求:

投标方应提供书面承诺:

1)投标方每台吊车必须配备司机和招标方作业需求的起重工数。每台吊车配备司机数量1名;起重工数量1-4名,实际作业时按招标方要求提供(必须有1名起重工持司索指挥证件)。随车附带车辆及人员资质证件复印件,应提供一名现场技术指导,在作业需要的情况下,需勘察现场后,编写技术吊装方案。

2)投标方应承诺:所有提供服务的驾驶员及起重工必须有投标方社保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所有作业人员均具备国家、地方或管理机构颁发有效的吊装作业许可证。

4)涉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应具备:国家或地区行政审批机构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5)涉及移动式起重机作业司机应具备:中华人民**国机动车驾驶证,特种机动车辆驾驶证等。

4、服务要求:

投标方在整个货物装卸过程中应按照招标方要求对货物、车辆进行拍照留存并上传“中国海油物流管理系统”(要求水印照片,包括发货地装车、卸货地卸车等节点,能够体现完整的装卸过程,同时照片能参考到当前作业地点,显示车牌号和货物信息,如到场照片、吊车作业时照片、结束工作照片等),以便招标方后期结算使用;如因照片等原因造成无法结算、结算时间过长,由投标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5、履约保金要求:

履约保金为合同金额100万;

缴纳形式:银行电汇或者履约保函

6.服务商要求:

投标方员工缴纳社保人数不为0,可提供近三月连续社保证明;

中国海油不是应答人唯一服务客户,应答人具有中国海油外业绩,且为近三年内已完成业绩,并可提供原件合同及发票备查。

7.信誉要求:

1)****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近年(2021年1月1日-报价截止日前)内应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网站为“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

3****商行****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事业单位、大学除外。

4)应答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得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在非公开采购项目中,严禁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同一自****公司非公开上市股份的情形。

5)应答人应在****公司章程或其他能够体现出资人、股东信息的法定文件,作为评标/评审时的依据。

6)应答人承诺:中国海油在职员工(不含正式派出的)未有在应答人单位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其他任职人员的情形。

8.应答人或应答人所提供的第三方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集团****集团范围内进行风险提示,****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中被采购冻结,进入调查程序的;

2****集团有限公司处以“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且仍在处罚期内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档案状态”为“采购冻结”、“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3)被采购人所属单位处以“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且仍在处罚期内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本次公开的采购计划是本项目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购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6年09月02日15:00:00)至(2026年09月08日15:00:00)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购****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本项目联系人:张海 电话:022-****2214

邮箱:zhanghai2@cnooc.****.cn

如对上述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性存疑,请拨打社会监督电话:022-****2262,其他事项不受理。

(********中心)

2026年09月02日14:00:00

2026-09-02 15:00:002026-09-08 15:00:00附件下载1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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