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售后服务要求
踏勘需求
采购产品需求清单
| 序号 | 商品分类 | 产品名称 | 参考品牌 | 参考型号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是否允许进口商品报价 | 现货要求 | 原装正品要求 | 技术指标 |
| 1 | 饮料 | 桶装饮用水 | 泉韵 | 18.9升 | 瓶 | 1500 | 否 | 是 | 是 | "1. 产品基本信息:产品为包装饮用水,执行GB 19298-2014标准《食品安**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每桶容量18.9L,误差不超过±0.1L;2. 水质技术指标:感官:无色透明,无异味、无异臭,无肉眼可见杂质;浊度≤1NTU,色度≤5度。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不得检出;3. 水桶(PC周转桶)要求:桶身用食品级聚碳酸酯(PC)材质,符合QB/T 2460标准,桶底要有“PC”标志和循环使用标识,重量710克±20克,不能有破损、变形、异味;桶口热缩膜密封完好,不能有漏气、渗水,水质要清澈透明,没有杂质和异味;4. 供应商资质要求:生产企业要通过ISO 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和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 生产日期必须是近15天内的,保质期1个月,每桶都要有清晰的“泉韵”品牌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和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6********441);5.报价应包含运输、装卸、送至指定位置、税金等一切费用,使用人无需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6. 非一次性送货,每次根据我校实际需要情况在12小时内送货到我校指定地点。教学高峰期优先保障供水,不得断供。送达桶装水生产日期与送货日间隔不大于5天,临期、浑浊、异味产品无条件退回更换。运输车辆定期清洗消毒,空桶回收规范。7.出现水质安全问题,供方无条件承担全部责任,学校有权终止合同。8.以上未完全响应视为废标" |
1.电子卖场供应商用其上架销售的商品可参与比价报价。
2.采购人按照电子卖场交易商品品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政府采购文件编制及评审活动禁止行为清单(试行)》及各地区制定的禁止行为文件所规定内容,设定和发布商品的比价需求和初步意向价格,不应将多种商品的比价项目作为一个比价项目发布。加急标书代写
3.供应商参与报价则表示默认满足并接受采购需求项目要求。
4.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采购人设定的初步意向价格和供应商上架在售的同款商品价格。
5.其他资质文件:
①供应商响应的若为进口商品或品牌商品,需提供生产厂家或一级经销商授权。(品牌商品名单详见:https://hljcg.****.cn/mall-view/information/detail?noticeId=962649)
②供应商响应的若为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应提供《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证明》和具有合法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检验)报告或证书等必要的证明。
6.比价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应在满足比价条件并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中选择排名价最低者成交,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不应以比价需求发布阶段未列明的技术参数、产品功能为理由拒绝成交。如需废标的,需在备注栏填写充分、合理的废标理由,无法提供相关情况的,不得废标。
7.比价报价期间,供应商只能报价一次,报价后不可修改报价产品的技术参数、服务标准、证明链接、产品报价等任何信息。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比价项目。
9.供应商报价相同且符合报价规则的,应选择最早报价的成交。
10.对小微企业实行价格优惠政策。比价项目如关联了不专****政府采购计划,采购人应按照我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填写对小微企业执行的价格扣除比例。供应商响应的所有商品均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供应商应上传针对商品生产厂家的《小微企业声明函》,系统自动用扣除后的价格比价、排名,实际成交价为未扣除价格前的供应商响应报价。
11.产生成交结果后,供应商应72小时内确认订单,不可不确认订单或以商品价格错误、商品无库存、物流无法配送等不正当理由取消订单。